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4月22日中纪委网站)
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放全球“红色通缉令”,是缉捕外逃贪官最有力的手段之一,实践中检察机关运用得也比较多。所谓“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要求他国协助侦查犯罪时发放的五种国际通报之一,因通报左上角的国际刑警徽为红色而得名,属最高级别的紧急快速通缉令,可视为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
腐败是全球现象,也是人类公敌。近年来,腐败的跨国化趋势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反腐败行动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完成。就我国而言,腐败分子外逃问题主要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频繁发生的贪官携款外逃案件,不仅导致大量资金外流,而且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法纪权威和政府形象。
“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号角;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截至2014年7月底,我国已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由此可见,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力度持续加大,海外追逃追赃成为中国“反腐败风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14年以来,我国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加紧海外追缉外逃贪官的步伐。
党和政府打出的一套套“组合拳”,对那些自以为逃到海外就高枕无忧的贪官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同样,也给了某些“人未走、心先飞”,幻想着“后路”的官员以最好的威慑。2014年7月公安部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2014年7月开始的“猎狐2014”行动,先后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28名;今年3月28日,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被押解回国……而今“追兵”近在咫尺,原以为躲进了“避罪港”,谁知却是深陷“追兵”的天罗地网。
无疑,我国发起“猎狐行动”以来,已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被缉捕。然而,目前仍有不少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如今,我国发布红色通缉令缉拿百名外逃人员,加大全球追缉力度,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这充分说明,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无论逃了多长时间,中国都有信心和能力将他们缉拿归案,这对已经外逃和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都是强有力的震慑。
贪腐是不归路,外逃也是不归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贪饱就跑,一跑就了”再也行不通,哪怕跑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惩处。中国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一系列举措表明,贪官追逃在今年已经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外逃贪官在国外的日子将不再好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安子州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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