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樊树林:让旅游业“向好向善”要读懂导游的“悲伤”
发布时间:2015-05-05 09:37:09来源:荆楚网

  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采访时,一再三表示懊悔,但也很“委屈”,坦承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5月4日《京华时报》)

  陈春艳估计做梦也想不到,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小小黄金周,能成为全国名人。而事情的缘起想必只要稍通时事的人都了解吧,这里无需赘言。她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也被公众斥其最缺乏“良心”导游。然而,“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一个无“原罪”的普通女导游,刹那间变为“毒舌妇”,需要人们耐心倾听她的委屈和悲伤。其实,通过她的诉说暴露出我们旅游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很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直面这些矛盾,并尽快拿出解决的办法,否则一个陈春艳被处理了,还会有王春艳、李春艳等陆续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作为整个旅游业利益链条的末端因子的陈春艳,确实有满腹委屈。三十出头的她当初也是抱着对这份职业的美好愿景入行的,但这些年下来,她越发觉得实在太累。太累的原因无外乎就是工资保障和待遇很低,只能靠带团,引导游客购物拿提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这可以说是国内导游的缩影,正如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介绍,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而据一名导游叙述,90%多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这恐怕是陈春艳等爆发的最主要原因吧。

  另外,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明令禁止“零负团费”的超低价组团行为,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私自承揽业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不得索取小费等。这无异于给旅游行业治理顽疾开出一剂猛药。然而,“超低价组团”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并没有随着《旅游法》的出台而销声匿迹。陈春艳当天所带的团就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可以说,陈春艳也是按合同带团,但游客的违反潜规则,势必会让链条的末端因子的陈春艳完不成任务而颗粒无收,其恼羞成怒,骂游客“没良心”就事所难免了。组团社和地接社,是所谓“低价游”的始作俑者,也是将导游“逼良为娼”的主谋,这才是“原罪”。

  让旅游业“向好向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必须直面这些“老大难”问题,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一一解决,否则“头疼医头、脚痛治脚”只能是“逞一时之快”,震慑作用会有但化解不了根本矛盾。因此,一是国家旅游部门应该认真调研,拿出具体举措,切实保障导游的工资待遇和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各地旅游部门要根据《旅游法》对旅游从业者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持续打击“零负团费”的超低价组团行为;三是对各景区旅游市场要进行整顿,物价部门要对旅游产品核实价位,压缩“虚高”的空间等。只有这样多管齐下,游客和导游可能才会达成最大公约数。

  目前,我们国家年接待游客超过37亿人次,这样一个旅游大国,如果不能解决好长期以来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想让类似陈春艳一样骂游客“没良心”现象不再出现,也只能是“痴人说梦”而已。

  稿源:荆楚网

  作者:樊树林

(作者:樊树林  编辑:姬学涛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