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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宇:打击“有偿删帖”要彻查“消费群体”
发布时间:2015-05-21 15:31:48来源:荆楚网

  据报道,湖北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了湖北省首例有偿删帖案。报道称,有偿删帖案的犯罪嫌疑人以QQ群为平台交易,通过勾结网络管理员或者找黑客潜入网站后台删帖,从中获取暴利。据说,目前已查明此案涉及全国22个省份,涉案人员近20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5月20日《京华时报》)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不断进步,生活在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人们,享受了五彩斑斓、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释放的红利。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浏览新闻,发帖抒发情感,甚至是网上举报官员。当然网络上发帖举报官员是一种创新,也为官员增添了一份无形的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污腐败的恶念。

  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谁有删帖的需求,又是什么人要自掏腰包投租、交租呢?据说,“在警方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删帖资料中,有类似‘官员包养情妇,为其写下保证书’的桃色新闻;有‘全国最牛检察长拥豪车、豪房’等涉及贪腐官员的网帖”。在一份2013年2月13日的“山西某县县委书记”的Excel文档中,有52条删帖记录,网络地址不乏知名网站,每条都明确写有删帖网络地址和价目,每条删帖价格从300元到2000元不等,52条删帖记录合计金额超过3.8万元……由此足见,删帖这笔买卖之所以能够做成,完全是官场腐败所成就的。

  官场腐败成就了删帖行当的形成。官员“怕帖”就是删帖的可租之点。当然,有怕,也就有所不怕,而其不怕却真正是删帖背后的可怕之处,也是腐败蔓延的根源之一。删帖,究其实质,就是封锁消息、限制资讯流通、压制言论空间。以往,在媒体介质的流动受限于地域的时候,封锁消息、限制资讯流通和压制言论空间,大都通过相应地域内的权力行使来完成。在网络成为媒体介质之后,地域性的权力已经难以限制不受地域限制的网络资讯的流通。于是才有了有偿删帖。

  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约束官员的制度出台,干部们更是感叹为官不易,哪还敢和造谣生事之人纠缠不清?息事宁人的“有偿删帖”成了首选。选择妥协似乎也是无奈之举。可长此以往的畏首畏尾只会助长造谣者的嚣张气焰。正所谓身子正不怕影子斜,该高调的时候不高调,面对谣言还要躲起来,暗地里搞着不可告人的交易,期待着破财免灾,或者是事情能自己大事化小,终究不是正途。

  彻底清除有偿删帖的利益链和滋生土壤,还需要更加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对有偿删帖等网络犯罪进行严惩,并对网络管理部门、网络编辑的权力进行约束。同时,建立有堵有疏的机制,对于恶意诬告诽谤、及虚假不实的信息要建立合法正规的删帖程序及投诉渠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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