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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别让“有位购车”剑伤无辜
发布时间:2015-05-30 08:34:58来源:荆楚网

  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向大会作报告,称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届时,拟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5月29日《新京报》)

  城市越来越拥堵,污染越来越严重。限制汽车使用,应该说是破解拥堵尴尬、污染伤痛的有效途径。按照北京设想,他们打算从“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几个方面入手,降低汽车使用。对于停车入位、违停受罚,笔者是赞同的。没有停车入位的严厉,就不可能有城市的井然秩序。没有违停受罚,也不可能有对秩序的尊重。但是,对于有位购车和停车付费,笔者却有话要说。

  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有一位同学,家里很穷,没有工作,也没有学历。10年前,他向我们这些同学借了5万元钱,买了一辆小面包车贩卖鲜鱼。10年后,他已经拥有了一辆宝马,有车有房,当然还有一个车库。我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我们这个地方在10年前,也实施了“没有车位才能买车”的政策,我的这位同学还有机会坐宝马车吗?北京的这个规定实施之后,又会剥夺多少这种群体坐宝马的机会?

  从理论上分析,“有车位才能买车”可以减少拥堵和污染。如果从实际情况来说,未必就会收获想象的结果。不能不考虑“有车位才能买车”背后可能造成的制度性伤害。

  “有车位才能买车”,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穷人因为买不起车位而不能买车,富人因为能买到车位而能买车。假如,一个富人可以买10个车位,是不是也能买10部车子?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会加剧群体之间的隔阂,都说这是一个仇富的时代,我觉得这话有点偏颇。但是,如果真的实施了这样的办法,就会导致豪车满街跑的现象,到时候想不仇富都难了。

  对于一些穷人来说,开车出行也是刚需。比如说创业的年轻人需要购买一辆厢式货车,创业本来就艰难,买车的钱还是四处筹集的,还有钱买车位吗?假如他们做生意的时候,每到一处都不再有免费的车位,试问这不同时增加了他们的负担吗?这样还如何安心创业?政策不能忽视这部分人对开车出行的刚需。

  这样一来,无疑卖车位的商人笑了。有了车位才能有买车的资格,说白了,这个车位和车牌同样重要,没有车牌不能上路,没有车位连买车的权力都被剥夺了。车位成了汽车的标配,在城市车位难求的状态下,汽车位就会高高在上,这岂不更为尴尬?

  这种规定,从制定者本人来说并没有歧视的意思,但是却会造成事实上的歧视。推行一项政策,不能只看到好的一面,也要看到坏的一面。不能忽视“有车位才能买车”背后的制度伤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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