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11点03分,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位病重患者急需从资中县人民医院转入该院。得到通知后,司机张俊立马发动急救车,可是车刚出医院大门就被私家车堵住了去路。(6月5日 华西都市报)
女协警指挥交通,畅通道路给救护车让路,原本你挪一下,我让一点就可以解决救护车的出行问题。然而,刁钻的雷克萨斯车主不仅出言不逊大骂协警,副驾女子还不依不饶,用握着手机的打女警的后脑勺,接连两三下将女协警打倒在地。在老人家相助和群众保护下,女协警没有再被“欺辱”。更为严重的是,打人女子嚣张“不怕群众报警”,在警察赶来后,车主也拒不配合。由此,导致救护车被耽误了至少10分钟。
众所周知,我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法律赋予其的“交通特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各地曝光救护车被堵在路上,导致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抢救的悲剧时有发生。
可以说,10分钟,对于闲散无聊的人来说可能无所谓,但是,在生命的救助面前,时间就是生命,人命大于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不禁纳闷,如果(急救)车上是你的父母亲人,会是什么心情,你会耍横充愣,大打出手吗,一点小小的避让都如此“难为情”?难道还会颐指气使的说,“病人要死要活,关我什么事”。开着豪车就可以打人,不服从管理,就可颐指气使,嚣张跋扈,这样的“霸气”、“底气”从何而来?
不得不说,一个缺乏讲理习惯的社会,暴力将无法避免,一个缺乏规则意识的人,总会滋生蛮横无理的行为。显然,这种对他人生命毫不怜惜的冷漠不仅让人心生寒意,也折射出土豪司机避让急救车辆意识的缺位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
笔者认为,护驾救护车生命通道有法律法规的硬约束,那么,谁来给护航生命通道的交警来“保驾”?其实,大多数人开车的“避让”意识还是有的,只要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下意识就知道有人正在被“抢救”,给生命让路理所应当,只是个别人的蛮横时不时戳痛公众敏感的神经。可喜的是,被打的女协警用“打不还手,骂不还嘴”的敬业精神击碎了麻木不仁、飞扬跋扈的豪车司机,更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一言以蔽之,豪车司机打人是典型的蛮横,如果不对这种行为严厉惩处,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更难以服众。从法律方面来讲,“土豪”司机殴打交通管制人员的暴力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必须对“飞扬跋扈,横行霸道”的打人者,严肃查处,明正典刑,“杀鸡儆猴”,让公道与正义照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用公平正义给护航生命通道的交警们“保驾”。
事实上,在舆论谴责“土豪”司机恶行的同时,每个人都应深刻反思,要树立对生命的敬畏,内心更要建立起避让救护车的习惯意识,入脑入心,把给急救车让路变成“铁律”,拉起“红线”,把纸上的法令化为路上的规矩,遵纪守法,让给生命通道让路成为每个人的基本遵循,培育一种彼此认同并遵守的交通道德文明,这也是给忙碌在一线的交警们最大的支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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