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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黎:取消“雷评”,保留必要评估
发布时间:2015-06-15 16:09:10来源:荆楚网

  日前,气象部门简政放权媒体通气会在中国气象局召开。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庞鸿魁在会议上表示,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是要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存在的利益关联。(6月14日《北京青年报》)

  风险评估本应该是在生活中必要存在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早就变了样。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不是单纯的做评估、做技术,而是把重点放在赚取资金上面。所有的专家在评估的过程中,并不是拿出所有的技术来进行测评,而是看着人民币做事。靠着自己在人们的信任,做人们无法信任的事。很多的测评本来是有存在的必要性,比如工程建设项目的测评。

  工程建设项目有必要进行“雷评”,这是为使建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防雷中心存在指定服务机构问题。不过,《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如果出现雷电事故,气象部门也不会担责任了。

  取消雷评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方便了人民,还能减轻一些不必要的消费。但是,我们在取消雷评的同时,也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来保护必要的测评,来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稿源:荆楚网

  作者:舒黎

(作者:舒黎  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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