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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胜高:“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满温度
发布时间:2015-07-08 14:51:18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援助是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从法律援助的概念不难看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对相关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因而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应当看到,近年来,各级各地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援助范围亟待扩大等问题。比如,农民工为了讨要工资,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时困难重重;比如,少年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时,没有专人过问,导致其身心俱伤;再比如,一些企业员工加班加点,但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民生问题。

  当此语境不难发现,《意见》的出台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举措。

  我们看到,《意见》从总体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诸方面,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这不仅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性和目的性,更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操作性,让法律援助工作变得更加有章可循起来。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笔者以为,要把《意见》落到实处,应在“细”字上做文章,将其落实具体。

  一是于“细”处着手,搭建好法律援助的载体和平台。应看到,需要法律援助的相关弱势群体身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如果用一种模式、一类平台对所有人提供法律援助,显然不太现实。因此,有必要进行细致调查研究,分门别类搭建法律援助的载体和平台。如,可在建筑工地等设立农民工“流动维权站”,定期不定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又如,可在学校成立反“家庭暴力”维权咨询机构,通过这一渠道反映某些学生的诉求等。

  二是于“细”处着眼,建好法律援助队伍。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法律援助工作牵扯到庞大法律体系的运用,对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人才迫切需求。要让法律援助提升一个档次和水平,必须选拔和运用好相关专业法律人才。在法律援助人才的选用上,应突出指向性,分门别类、对号入座。如,相关主管部门可建立起“专业法律人才备选库”,将那些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专业法律人才吸纳储备其中,以满足各类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

  三是于“细”处衔接,让法律援助不留“空隙”。事实上,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情况是牵扯到多个部门的,这就需要形成部门之间的合力、杜绝推诿扯皮。故而,在法律援助工作上,政府应出面建立相关的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安排部署相关法律援助工作,避免一些问题落入“夹缝”“死角”。

  稿源:荆楚网

  作者:桑胜高

(作者:桑胜高  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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