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清风:莫让“荒唐证明”成为“绊脚石”
发布时间:2015-07-11 15:59:09来源:荆楚网

  云南省纪委近日对6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所报道的胡女士为将户口从昆明迁至成都,花了8个月时间办理婚育证明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7月11日《华商报》)

  本是简单的户口迁移,却为一纸“未婚证明”,来回奔波于昆明与成都数趟,耗时8个月。尽管经过央视披露,纪委处理,相关公职人员受到追责,但是不能排除的是,这样的“折腾”能否再出现,还有多少群众办事,会遭遇“奇葩证明”。此起案件,纪委严肃处理,涉事官员得以处罚,本应拍手叫好,然而,为何群众会办事难,根源在哪里,如何去解决,不得不叫人深思。

  北京陈先生遇到“我妈是我妈”证明,未婚胡女士被要求开具“未婚”证明,类似的证明绝非个案。折射出群众办事过程中,总会要求出具佐证材料,证明不齐全,则不予办理。按照办事规则,提供必要的证件、证明,是完全应该的。然而,某些证明并非必需,甚至与所办之事关联不大,或者不相关联,诸如“我妈是我妈”之类的证明,简直让人啼笑皆非,但又不得不去开具,否则便办不成事。

  政策绑架是根源。“奇葩证明”多具有附加性质,即地方部门之间,为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作,业务相关的部门之间,相互形成“约定”,在源头政策基础之上,人为附加条件,以达到群众为了办成这件事,就得完成其他义务或责任。诸如前些年,群众要办婚姻登记,得先查验“农税完清情况”,新生婴儿要上户口,要让计生部门开证明,这就衍生出额外证明,让群众多跑路,跑冤枉路。

  不敢担责是重要原因。部分干部为民服务,但求明哲保身,不愿有过,总是变着法子,让群众开具系列证明,以确保自身能够“站得拢,走得开”,即使业务出现差错,也好有开脱之理。正如胡女士,有些部门明知她是未婚,偏以程序为借口,不予证明。怕担责的表现,实质是没有担当勇气,敷衍漠视群众,没有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之所需的服务意识,是不敢作为、不愿作为的具体体现。

  为官乱为是诱发。业务人员虽然官职低,却掌握具体经办的“大权”。部分官员存在“靠山吃山”思想,有着“雁过拔毛”的行为,故意设置莫须有的证明,为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借机敛聚钱财。而群众受不起折腾,花小钱办成事,更加助长了这种歪风。

  无论是“荒唐证明”,还是“奇葩证明”,反映出的都是干部作风问题,群众办事的不易。只会损害党的形象,抹黑干部诚信,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百害而无一利。禁绝此类问题,正本清源是关键。要从顶层设计着手,理顺行政权力,畅通群众办理道路,该简化的要简化,该取消的要取消,该下放的要下放。同时要加强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所需的证件材料。更要强化监督举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勇于自我维权,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

  稿源:荆楚网

  作者:清风

(作者:清风  编辑:姬学涛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