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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洁霖:当街打小偷背后的“法治困境”
发布时间:2015-07-22 16:42:36来源:荆楚网

  7月16日,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以买东西的名义将店主赵某支走,随机将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市民发现或者抓到小偷一定要围殴吗?(7月21日中国新闻网)

  小偷以违法的手段窃取人们辛辛苦苦凭努力赚来的钱财,确实为人所不齿厌恶。钱包被偷不仅是钱财受损,还意味着里面的一堆卡需要挂失,手机被偷则是信息大量丢失,被小偷“盯上”后麻烦多多,料再包容平和的人遇到偷窃之事都会忍不住愤愤不平。那些正在气头上的失主有时便将一腔愤恨直接粗暴地施加在小偷身上。而一旁的行人之所以也参加到暴力中,则是因为他们对小偷积怨已深,此时正好找到了出气口,所有的不满和痛恨自然而然就爆发了。

  市民们抓住小偷之后以暴制暴,这样的行为自然是违法的。小偷固然可恨,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但是市民本身并不因为自持正义便拥有了伤害他人的权力。将小偷捆绑游街、扒衣羞辱、殴打重伤甚至致死,这类的暴民行为屡屡发生,显示的并非是人们的血性、刚正,而是缺乏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下的另一种罪恶。

  小偷无论有多大过错,进行裁判和惩罚的唯一准绳都是法律。如若缺乏对法治的敬畏,人们只要自恃“立场正确”便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打击报复,这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处事方法只会让法律沦为笑柄,文明沦为野蛮,整个社会陷入无序。

  人们欠缺法治意识是面对违法行为时以暴制暴的一个原因,而执法不严则是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导火索。

  留心观察关于各类“打小偷”新闻的评论就不难发现,很多网民是认可甚至赞扬这样的报复行为的。在他们痛恨小偷的同时,也表达着对警察的失望—被偷了东西上报案大部分都是石沉大海,追回的可能性极低。既然警察抓不住小偷,又或是惩罚力度过低达不到警戒小偷的效果,失望又恼怒的人们便选择“亲自动手”,以一种不被法律认可的行为达成他们心中的“正义”。

  对于小偷判决的法律是清清楚楚的,关于故意伤害的条文也是明晰的,但是当法律不能有效被执行时,无论是执法不严还是违法不究,法治便成为了一个不接地气的空概念,法治思维更是无从培养。小偷违法的成本低,人们殴打侮辱小偷的成本也低,这就造成了偷盗的猖獗和以暴制暴的屡屡出现。

  要想真正杜绝市民以暴制暴的冲动行为,宣扬和培养法治意识极为重要,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让法律值得信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洁霖

(作者:李洁霖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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