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6日荆州“电梯吃人”事件遇难者的血迹还未干,昨天又有电梯事故导致的悲剧发生——在杭州,一名21岁女子被夹在16、17层之间,不幸身亡。
一次次触目惊心的事件让闻者揪心,当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冷冰冰的电梯吞噬,我们必须追问:这究竟是为什么?到底我们每个人距离这样的悲剧有多近?其实电梯本不“吃人”,让电梯变成“吃人恶魔”的是层层责任的缺失。
电梯的安全运转最重要的是生产和维护。调查报告显示,申龙扶梯存在设计不合理、尺寸不达标等问题。很显然,这些不是新问题,作为性命攸关的特种设备,电梯必须通过专门的生产检查。难道其中所存在的设计不合理等问题事先看不出来,非得悲剧发生了才能发现?
当前,电梯维护保养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进行事前资质管理,但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的外部效应现象。央视报道中还曾指出,该品牌电梯之前发生质量问题的案例不少。前两天,上海也紧急停用了几十台“吃人同款”的申龙扶梯。这样的亡羊补牢固然值得肯定,可是为什么要等到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才启动呢?
比生产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维护。维护,既包括维修,更在于养护。按照相关规定,所有电梯都必须定期现场保养,做一次至少要两个小时,而且必须留下记录以便质检部门检查。但是,有业内人士坦陈,电梯维保的普遍问题即在于“以修代保”、“只修不保”——正因为如此,当重大的问题发生时,乘客无力抵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美好的生命,被无情地吞噬。
既然相关规定已经明确,质检部门有权检查电梯的保养记录,那么为什么还会普遍存在“以修代保”和“只修不保”的问题呢?业内人士说,通常主管部门采取抽查的方法,此中漏洞较大。但既然有主管部门核查这一环节,那么我们必须说——其中既有养护企业的不作为,也有主管部门“懒政”的责任所在。如果发生了重大电梯安全事故,维修企业理应被吊销从业资质,监管部门也应当被“问责”。
相关的企业、部门应该吸取这一次次血的教训,切实担当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因为,我们已经无法再承受生命如此轻巧逝去的悲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方圆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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