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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良:完善机制,遏制死人“吃空饷”现象
发布时间:2015-08-01 09:17:14来源:荆楚网

  人死了,241人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审计情况时列举了这种死人“吃空饷”的案例。(7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所谓“吃空饷”,就是占着编制不工作,工资照样拿,诸如近年媒体曝光的“旷工饷”、“病假饷”、“冒名饷”、“罪犯饷”、“夜班饷”、“上学饷”等,而此次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举的“死人饷”案例,又进一步向人们说明“吃空饷”名目的繁杂多样。当然,死人“吃空饷”,吃掉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它不仅削弱了百姓对父母官的信赖,也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这种死人“吃空饷”的现象只要不加清理和整治,就一定会有死人一直“吃”下去。因此,我们可以说,“吃空饷”的死人绝非广东仅有,也绝不止241人。

  人都是有贪婪心的,但凡有利益可图,多少都会有垂涎的想法,这种心理无可厚非。对于已经入土为安的人,不能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而造成死人“吃空饷”原因,除了一些死者亲属的贪心作怪、私欲膨胀外,主要是因为有许多“空子”可钻。一是负责殡葬管理的民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待遇管理的社保部门、负责户籍人口管理的公安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也没有做到及时沟通,结果是户口注销了,人也火化了,但社保部门却不知情;二是一些离退休人员长期不在单位露面,尤其是回乡甚至离开本地长期生活的,其居住地的殡葬管理部门, 只负责开具死亡证明书,不会主动通知其生前发放养老金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户籍的公安部门,结果知道某人死亡的只有其亲属和对其情况熟悉的人。但这些知情人中除了死者亲属外,一般不会知道死者是否还继续领取养老金;三是即便有少数人知道死者仍在领取养老金,但碍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里之情,加之“没拿自己的钱”,因而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结果是很少会去举报死者“吃空饷”;四是即使事发,被查出来大不了就是个批评教育,退款了事,对受益人却毫无损伤,如此低的违规成本,自然会有人心侥幸。

  所以,要遏制死人“吃空饷”现象,首先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民政、社保和公安等职能部门,都应该强化主动作为意识,摒弃“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旧观念。如民政部门在某人死亡火化后,应该主动将相关的信息向社保、公安等部门通报,以便及时取消死者的养老待遇,及时注消死者的户籍。二是要建立完善联动监管机制。特别是对回乡甚至离开本地长期生活的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居住地的有关部门要尽快掌握老人的基本信息,定期与其户籍所在地和其养老金发放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在其死亡后,更应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和领取养老金的部门通报。三是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在一些农村,火化没能完全普及,还存在有土葬习俗。因而有个别回乡的老人去世后,不一定通过殡葬管理部门来处置,但其死亡情况无法瞒住周围的邻居与亲属。对此,可以开通举报电话、邮箱、微信等方便快捷的平台,鼓励知情人举报,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五是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核实的死人“吃空饷”问题,除对受益人予以通报批评、加倍追缴套取的财政资金外,还要依党纪政纪给予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总之,只要我们加大各级公开力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就可以堵塞死人“吃空饷”的漏洞。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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