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扬清风:“民众办寿宴需满70岁”规定不合理
发布时间:2015-08-06 16:30:31来源:荆楚网

  最近,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了一则操办酒席的通知,这则通知由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题目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通知对操办酒席规范力度很大,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界定进行了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只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十年可操办一次,意味着60大寿将无缘;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08月04日成都商报)

  通江县此通知的目的是为了“坚决制止‘巧立名目乱办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可以说初衷不错,并且也符合党中央改“四风”、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风气的要求。然而此通知“民众办寿宴需满70岁”等规定合适吗?笔者以为不合适!

  其一,有悖民意,不合民情。该通知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只可以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酒席,而老百姓常办的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等酒席就不能再办了,其中乔迁、升学、满月等摆酒是一种普遍的风俗,聚几桌亲朋热闹热闹,庆祝庆祝也不为过,何须一棍子打死?更有甚者,规定群众满70岁才能办寿宴,且只能间隔十年才可操办一次,更是严重违背民情民意。中国人历来有给老人做大寿的习俗,什么50大寿60大寿呀,子女、亲朋都要给老人庆祝,也是孝心的体现。不让办了,群众会答应吗?

  其二,肆意扩大范围,操之过急。中央对党员干部大办酒席三令五申,要求严格,但是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要求不能强加于群众。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既是为了引导崇尚节俭的社会风气,又有防止权力腐败的目的,群众无职无权,何必强求?再者,以通知硬性规定,用《村规民约》干涉群众生活,有无违法的嫌疑?是否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

  大操大办的风气固然不好,但是遏制“人情消费”,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还只能让党员干部带好头,对群众还是应该在加强教育引导方面下功夫。如果一味地以“一律不允许”强制要求群众,只会导致群众不满,势必让规定流产,难以执行,而最终影响政府公信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