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对此,超过8成的网友认为周末两天半短假“可行”,但也有网友表示“部分企业双休都未落实,休两天半短假是奢望”,更有网友担忧“小短假将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8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在公众普遍感叹工作压力大、假期短的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行周末两天半“小短假”,增加部分假期不仅有利于缓解工作情绪,也可以适当改善当前多数人的亚健康状况,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如果能够得到全面落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也是超过8成网友认为 “可行”的原因所在。
推行两天半“小短假”虽然可行,但具体到落实层面,笔者与不少网友一样表现出担忧。以笔者的亲戚为例,不少人在民营企业上班,在他们看来,落实“小短假”不过是看上去很美,因为正常情况下,每月能休息4天就已经难能可贵。现实中,甚至有企业老板扬言“班爱上不上,有的是人”来应对员工的休假诉求,在面对休假权益与保住饭碗之间的抉择中,很多人自然而然会选择后者。
需要清晰认识的是,超过8成网友认为两天半“小短假”“可行”,表达的只是一种支持态度,而不是认为“小短假”能够落实,相反的是,浙江在线发起的一项民意调查,大部分网友对自己能不能享受到“小短假”不抱希望,理由大同小异,最集中的莫过于双休都没有谈何休假,“小短假”能否落实关键在单位或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大多能够休假,而民营企业是否休假还得看老板脸色,说到底,国务院推行的“小短假”只是停留在鼓励层面,而不是强制措施。
面对“小短假”能否落实的争议,很自然让人想起已经存在多年的带薪休假制度。据人社部调查显示,国内带薪休假落实率仅为50%左右,其中,落实带薪休假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落实得不好的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我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了带薪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但施行至今近8年时间,落实状况却令人堪忧。具有法律保障的带薪休假制度尚且如此,“小短假”的落实情况也不难预料。如此一来,势必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多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能享受“小短假”,另一方面多数民营企业员工却连基本的假期都无法享受,难免造成社会天平的严重倾斜。
公众不反对各种假期,但期盼假期的阳光能洒到每个角落。因此,在“鼓励”推行“小短假”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劳动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劳动者的假期得到真正落实,这也是保障每个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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