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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干:谁来根治百姓“以命换命”之殇
发布时间:2015-08-17 10:09:51来源:荆楚网

  “爸爸你也吃一口吧。”病床前,8岁的张晓明看着父亲啃着馒头皮,将手中的一块馒头心递给父亲。因患有肾病,身材瘦小的他虽然已经8岁了,但看上去却像个5岁的孩子。10年前,晓明的妈妈被查出患有乳腺癌,晓明6岁那年,不幸再次降临这个家庭,他患上了肾病综合征。今年年初,晓明妈妈又患上子宫肌瘤。为了省钱,妈妈主动放弃了手术机会,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8月16日《西安晚报》)

  父母得大病舍不得花钱到医院继续治疗,而是把钱留下来给同样重大病的孩子治疗,类似的新闻经常见诸媒体报道。现实中,一个家庭两人同时得了重症,都需要及时治疗,如不治疗就意味着等死,但许多普通百姓家庭因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不得不放弃其中一人的治疗。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面对生命的选择,我们看到的是,如是父母与孩子同时得病,父母宁愿不治等死,也要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如是夫妻两人同时得病,或是妻子、或是丈夫不治,也要生的希望留给另一方。在社会上,这样的悲情故事经常上演,这让我们为之感动和怜悯的同时,也让我们期待更多的爱心救助同步上演。

  事实上,通过社会救助方式解决巨额医疗费,是极少部分重症患者获得治疗的途径。对于广大的患者家庭来说,都因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而选择放弃。发生这样的故事时,让我们不能不认真地想一想,政府在百姓的大病治疗上,应该担当起什么的角色?虽然医疗保险在广泛推广,也受益于大多数人,而当一个人得了大病,由于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严重不足,能报销的药物受到限制等等,都是一双无形的手在制约着患者正常治疗。而对于那些家庭收入不高的普通患者来讲,一个人一旦得了重病就有可能毁了一个家,即使保险能报销达到75%以上,还是无法支付其他25%的治疗费。由此,政府更应该在调整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扩大药物使用的范围上下得了狠心,在医疗改革中真正做到让利于民,让每个患者都看得起大病,不能让父母放弃治疗救子或是夫妻一方放弃治疗的“以命换命”式悲情故事再上演。

  政府大力号召社会救助机制,但对于广大患者来说,能得到社会救助的仅仅是杯水车薪。而作为一个慈善家,他们有能力救助10个、100个家庭,毕竟他们的经济实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承担起全社会的救助责任。作为政府来讲,只有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让每个人都看得起大病,也不怕得大病,这才是全社会的进步。而在当前,有的地方一方面在推进“大病医疗全覆盖”,但这种“全覆盖”机制仅仅是解决了“望梅止渴”;另一方面,又在号召社会慈善家、企业进行社会救助,但像陈光标一样的慈善家又能有多少呢?如果一个重症患者需要50万才能保障正常治疗,而政府在“大病保险全覆盖”中,仅能报销5万元,是根本保不了命的,那这种“医保全覆盖”又有何意义?

  作为政府来讲,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把惠及民生的医保工程建强作实,一方面,要不断推进管理创新,简化办事流程,倾心打造医疗保险待遇报销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为民服务能力建设,为群众实打实办实事、谋利益,方便群众就医;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医疗改革,把给老百姓看病必须花费的钱,从不同的“存钱”之处筹集到手,而且要管好用好。同时,要提高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加强社会救助机制,真正形成大病患者都能看得起、治得好的良性运行机制。唯此,才是实现医保“全覆盖”的根本所在。

  医保制度是一个国家最最重要的民生福利制度,也应该是公共财政的最大开支项目。把大病纳入医保范围,可以使民众摸得着、看得见改革的成果,这是防止“以命换命”悲剧继续上演的最好良方,也是使国民对国家发展和未来充满信心的坚实基础。我们希望的是,国家实施的这条让大病患者都看到的光明道路,必须走得更快更坚实一些,别让多患者家庭再上演“以命换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志干

(作者:林志干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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