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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干部签“阴阳”合同是权力在暗度陈仓
发布时间:2015-08-18 10:36:20来源:荆楚网

  两名管理处干部接受一砖厂老板行贿,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规避正常转让程序卖出集体土地。近日,江西芦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杨某某因受贿罪分别获刑。(8月15日新华网)

  “阴阳”合同,一般指房屋买卖中的违规行为,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来形容“阴阳”合同再恰当不过。然而,不只是商业行为,个别干部也与“阴阳”合同有关。近日,有报道称,粮米昂管理处干部接受一砖厂老板行贿,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规避正常转让程序卖出集体土地。对此,笔者认为,干部签“阴阳”合同是权力在暗度陈仓。

  权力,对于有的人来说,是为公众谋利益的工具,但对于有的人来说,却能产生巨大的腐蚀力。与他人签订“阴阳”合同的杨某和杨某某作为领导干部,为了获取私利,在处置管理处资产时不走正常程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此种权钱交易贱卖了集体土地,也出卖了自己的良心,更损害了领导干部队伍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权力的暗度陈仓与“双面贪官”一样,都使的是“阴招”。“双面贪官”走的是戏剧化的道路,签订“阴阳”合同也无非为了打监管的马虎眼。说一套做题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如此为官,岂能完成本职工作?把有限的精力都放在躲避监管、糊弄百姓上,如何谈为民服务?为让权力的行使更加光明正大,还需压缩权力暗度陈仓的空间,让所谓的“阴阳”合同没有办法签订,让一切阴奉阳违的行政行为没有市场。

  真实做人、坦荡做事不只是普通百姓的行动指南,更该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不要盯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应该把心怀放宽广,不要谋取他人的合法权益。做人是需要点精神的,为官是该讲点贡献的,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只有精神上与行为上的共同进步,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静

(作者:高静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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