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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萱 :“房叔”受贿千万源于“心中无戒”
发布时间:2015-08-18 10:47:08来源:荆楚网

  受贿1.24亿元,贪污1053万元,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一名副处级干部,因疯狂敛财博得杭州“房叔”的大名。2014年9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判处张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小官巨贪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8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从涉案金额和行政级别看,张副局长与“水耗子”马超群的确有一拼,只是在硬通货的拥有数量上略逊一筹。小小的处级干部,动辄非法获取上亿元资金,实在让人猜不透到底是哪根筋转错了方向,南辕北辙了。

  不由想起唐代柳宗元讲过的一则寓言故事。说是有一种虫,特别喜爱背东西,又喜欢往高处爬,用尽力气也不肯停,最终掉下来摔死了。此故事用在本文主人公身上再恰当不过。每个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欲望,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对自己的欲望不加以克制,任其“燃烧”“泛滥”,最终的结果不是被烧死就是被淹死。

  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戒”,把权力用在事业发展上,用在谋取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上。要克制住金钱、美色的诱惑,铭记“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古训,筑牢思想防线,坚守价值认同。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他律。笔者认为,应切实完善项目确定、资金使用的规范化流程,使每个环节都有责任都被监督,把领导“说一不二”的决定权彻底击碎。还要严打与官勾连的商,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既不放过更不轻饶,让行贿者发歪财横财的美梦破灭。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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