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向澎湃新闻反映称,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原萍乡市旅游局)在武汉宣传萍乡旅游,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引起争议。(8月21日澎湃徐新闻网)
现今许多营销活动,都或多或少要加上一些“噱头”,以此吸引人们关注。恰到好处的噱头,确实能达到吸引眼球、促进营销活动的效果。但是个别噱头却不合时宜,不合风俗道德,常常引来人们非议:如汽车展销中的“无限峰光”的美女车模,饭店推出的美女人体盛宴,等等。
如今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了宣传萍乡旅游,在武汉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其“凉民证”就是一噱头,该噱头势必引起人们反感。笔者以为,推广旅游何需如此噱头?
此“凉民证”一出,由于谐音,人们自然就会想起当年日本侵略者在我中华大地所发之“良民证”。这是故意揭民族伤疤,以伤害民族感情为噱头,为看点,吸引群众办理“凉民证”!虽然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发放“凉民证”是萍乡在武汉推广旅游的一种宣传方式,武汉居民凭“凉民证”与身份证件,就可享受萍乡市武功山门票优惠。但是难逃利用谐音故意以此为噱头的嫌疑!
发“凉民证”推销本地旅游,并不是江西萍乡市所首创。原来早在2012年,湖北恩施旅游景区就曾在武汉发放过“凉民证”,引起网友不满。事发后,恩施旅游局回应,并未推出任何关于“凉民证”的活动,这一设计应该是广告代理公司所为。既然有此先例,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何又步此后尘呢?
旅游业被称作“无烟工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江西省委、省政府在上饶市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思路、好办法,奋力迈出旅游强省建设新步伐。
推销旅游,搞优惠活动,无可厚非。噱头要不要?要!但是不能没有底线,不能不顾历史原因,不顾民族感情,不顾公序良知,恣意妄为!把“凉民证”正本清源,回归其本来面目,就叫“旅游优惠证”,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柒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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