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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雨水不是我们产的”是种作风病
发布时间:2015-09-02 11:50:27来源:荆楚网

  7月底的一场大雨过后,因榆佳高速路排水渠塌陷冲刷路基,紧邻榆佳高速的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暖水沟村的村道坍塌了30余米,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垮塌的村道仍无人处理,不仅给村民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甚至让该村的实体经济陷入瘫痪。(9月1日《华商报》)

  7月底因大雨导致紧邻榆佳高速的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镇暖水沟村的村道坍塌了30余米,不仅给村民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甚至让该村的实体经济陷入瘫痪。原本属于自然灾害,很正常。但一个多月过去了,损毁道路至今无人修复,这就不正常了。面对该村追问,原修建该路段的陕西中交榆佳高速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刚却说:“雨水不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村民不应该找我们。”如此托词,让人啼笑皆非,笑过之后,我们反思,这不是“懒政”是什么?

  诚然,公司如今亏损,承担道路修复有困难。有困难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而不是对该属于自己承担的责任不管不顾,如此不负责任,不敢担责的公司,无法盈利也是一种必然。如果再不好好反省,倒闭也是迟早的事,不信,我们等着瞧。

  如今,道路坍塌已经让该村的实体产业全面停产,全村生产生活陷入停滞。与其反复追问到底在这起事件中相关部门扮演了什么角色,谁对谁错,笔者认为,这还不是时候。为什么?道路损毁的真正原因是什么,需要权威部门调查后给出权威答复。当前,应落实部门和公司着手修复损坏的道路,解决当地老百姓出行才是关键。毕竟,道路损毁原本只是自然灾害,不能因部门或工作人员不作为而让老百姓受到更多的伤害。

  其实,大雨固然是造成道路损毁的原因,但如果道路在设计时考虑高速路自身的安全的同时,对附近道路和庄稼地的安全也纳入考虑范围,也就是未雨绸缪。那道路一定会更安全,雨水再大估计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反之,就说明道路的设计是有不足的。

  2014年修的路,才使用一年左右,如今道路被损毁,不管什么理由,在质保期间,难道你公司不该修复么?陕西中交榆佳高速有限公司与其推卸责任,怕承担责任,到不如主动修复损毁的道路,解决村民的出行难题才是上策。

  还有一点也值得我们深思,该村书记程元金称,村道垮塌后,他急忙向上级汇报,并且多次找榆佳高速管理方协商解决,可却迟迟无人过问。如今陕西中交榆佳高速有限公司出面作出了回应,那道路的属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何迟迟不发声?是不知还是知而无作为?估计无作为的概率大些。既然他们不过问原本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帮老百姓解决难题,那是不是应该有部门出来过问过问这些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该承担什么责任?长期困扰我们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如何解决,这就是契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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