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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生:上学要“意思意思”究竟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15-09-06 08:34:06来源:荆楚网

  南京市浦口永宁的高里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刚开学就有人投诉称上学要收另外的礼金。记者探访发现,很多民工子弟学生不是当地户籍,校长开口就说:“对不起,你要给我们意思意思。”“意思意思”,在南京现在方言里的解释,就是跟人家要钱。(9月5日《京华时报》)

  时下,全国各地的中小学陆续迎来新的学期,这本是一个新的学习阶段的开始,许多家长和孩子都在为即将开始的紧张学习准备着、忙碌着。然而,在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某学校,记者发现了令人十分不愉快的一幕:户籍不在当地的农民工子女如果要入学的话,需要向学校有关领导“意思意思”,就是说,要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品。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等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换句话说,学校接收适龄儿童入学除了国家规定的特殊事项外,是不能附带任何条件的。同时,为了解决长期居住但户籍不在当地的孩子入学难的问题,我们国家还规定了就近入学原则。这些规定,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肆意篡改,借机敛财。

  当前,个别学校无视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把贪婪的黑手伸向了户籍不在当地的农民工子女,并以此为由收受礼品,声称要“意思意思”,严重影响了干部教师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影响。

  “意思意思”看似随随便便,好像钱财不多,但在“意思”的背后,往往是动则千元的名烟名酒等礼品。而且身为学校主要领导的校长公然为之,好似“天理”一般。笔者不禁要问:这“意思意思”究竟是哪门子理?

  也许学校的校长也知道国家关于学生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也知道收下家长的礼品是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但为了“帮助”户籍不在当地农民工的子女尽快入学,同时更为了自己得到一些好处,便放下国家的规定,去做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为了掩人耳目,对外声称“意思意思”,好像收受的钱财真的不是太多,但掐指一算足有近千元,不知等于一个孩子上几年学的花销。

  依仗学校负责人的身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学生家长伸手要钱要物,而且堂而皇之,毫不隐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坏了教师自身形象,有关主管部门对这样的行为一定应当严惩才是。那种违反有关规定还公然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做法,虽然只发生个别人身上,但留给人们的警示非常深刻。作为学生家长,除了关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之外,更要关注学校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勇于揭露,敢于反映。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学生的基本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宋建生

(作者:宋建生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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