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6日,澎湃新闻报道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福德镇中心小学校初中部食堂用变质鸡骨残渣熬汤事件后,7日,澎湃新闻从蓬安县人民政府获悉,该县已组成多个部门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蓬安县教育局及福德镇中心小学校相关负责人已被停职检查。(9月7日澎湃新闻网)
该事件发酵于9月5日,有网友发帖反映,福德镇中心小学校初中部食堂用“垃圾鸡骨残渣熬汤”。据该校学生家长反映,碎骨残渣系学校食堂承包者购买,欲熬成汤给学生喝,而这些碎骨属于“垃圾骨头”并“散发恶臭”;碎骨被人发现后,校方一度欲深埋销毁,情绪激动的家长要求挖出,双方因此发生冲突,后警方介入。虽然校方在通报中承诺:待县食药监调查结果出来后,校方将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食堂承包者,同时承担应有的管理责任。但是,臭骨熬汤,学校食品安全岂容儿戏?
买臭骨熬汤,假如给没有被发现,假如给学生喝下去了,将会发生怎样的后果,没有人能够想象,也没有人敢去想象,也难怪家长们如此情绪激动。学校食堂面对的是几十上百的就餐学生,稍一不慎,就会危及学生身体健康,从而引发群体性的恶性事件。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四川曾经就发生过多起学校食品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8月10日起实施。《办法》对学校食堂许可办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贮存、加工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而该学校外包食堂、企图销毁臭骨的种种行为,均违反了《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而该学校管理责任缺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安全重于泰山,尤其是学校食品安全,更是不容忽视。有关部门对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可谓三令五申,在开学之初更是文件一个接着一个,强调做好安全工作。但是,总有那么一些学校及其管理者心存侥幸,漠视安全,其最终必将受到惩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扬清风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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