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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计武:交水费不应以停水相胁
发布时间:2015-09-27 14:55:07来源:荆楚网

  河南郑州燕东路有不少人手提大桶小桶在四处找水。两个巡防队员提着水,送往两户居民家中。从9月12日开始,燕庄二队、三队家属院和金水区土地局家属院都停水了,因为有人收了自来水费,却没有交给自来水公司。截至目前,市自来水公司回应,该家属院不交水费已经很久了,主要是内部问题。停水不是目的,主要是督促他们尽快交清水费。(9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为催缴水费而停水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近日有新闻爆料,河南郑州燕东路燕庄二队、三队家属院和金水区土地局家属院,因为收水费人员未将税费及时交给自来水公司,而遭到了自来水公司的强制停水。其实,在我们一般人的日常生活中,因为拖欠水费或者其他一些不相干的原因被强制停水,也是常见的现象。

  强制停水的执法行为属违法行为。我们不清楚自来水公司是不通晓相关法律,还是明知任性而为之?早在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居民生活停水停电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做法是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强制停水不符合自来水公司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应该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来水公司,置百姓的生活利益于不顾,只为一己便利之私,便强制停水,实属不应之举。况且,上述事件的起因并非是因为居民未交水费,只是中间负责收水费的工作人员未及时上缴水费。望自来水公司在执法之时,能清楚相关法律规定,莫忘惠民初衷。

  先给居民通水,再依法依规针对性地解决现存问题。无论如何,自来水公司应该先给居民把水通上,恢复居民的正常日常生活,莫让他们因为吃水问题而费心费力、四处奔波;之后,再针对具体问题的症结所在,依法依规地去理清、处理问、解决问题。毕竟,于理于法,催交水费都不应该以停水相胁。

  稿源:荆楚网

  作者: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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