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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也要因地制宜
发布时间:2015-09-30 14:45:29来源:荆楚网

  9月28日,中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意见》的印发,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9月29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在内的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自治和志愿动员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生力量,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毋庸置疑,无论是从党员的个人权益考量,还是从提供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现实需求上看,补齐党建短板都显得举足轻重。

  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与社会组织的影响大踏步前进相反,社会组织的党建却长期裹足不前。甚至,一些民间社会组织长期没有党组织。设立党组织的也出现了教育管理流于形式,领导干部兼职、组织生活不正常,“多头管”“两不管”等诸多问题。这一切都和一些地方对社会组织特性不够了解有关。

  社会组织不同于其他的政权组织,拥有与生俱来的特性,它民间性强,独立性强,自由度高,人员流动性大、结构构成复杂。可以说社会组织本身是很复杂的,在其中开展党建更是难上加难。由于地域和行业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别,单位的类型又各有不同,即便是同一类型的单位情况也千差万别。

  因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没有绝对的可参考模本”,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根据其党员数量、成熟程度等情况,“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地构建“差别化党建”模式,万万不可“一刀切”,更不可“胡子眉毛一把抓”。

  各级党委一定要对社会组织进行准确定位,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党员发展和党组织组建力度,进一步创新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活动方式,创新社会组织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方式。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同时,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一些宝贵经验和好的做法,探索出适应本地区社会组织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党建新路子。

  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逐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今后,社会组织将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樊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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