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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精准扶贫还需精准“识贫”
发布时间:2015-10-13 11:24:17来源:荆楚网

  审计署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等个别地区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或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在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人民网 10月11日)

  精准扶贫本来是一件大事、好事,但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说精准扶贫不容易,是因为这件事涉及很多地区、很多贫困户,而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情况又是千差万别。并且,在扶贫过程中,一旦存有“私心”,某些人就会想方设法找“钻空子”、搞“暗箱操作”,甚至优亲厚友,骗取、套取国家的扶贫资金,滋生违纪违法行为。

  按规定,申报扶贫对象必须实事求是,扶贫对象名册必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人在拍板签字前,还必须随机抽样入户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造假现象必须予以取缔。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扶贫工作,要么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哄骗上级,糊弄群众;要么“扶富不扶贫”、“扶官不扶民”、“扶强不扶弱”。结果是“年年扶贫年年贫,贫困户永远是贫困户”。从此审计署发现的马山县扶贫造假中可以看出,扶贫对象的申报和审核环节不严密,给某些人留下造假的机会和空子,是一些“富人”变成扶贫对象的重要原因。

  因此,要想做到精准扶贫,就必须以精准“识贫”为前提。要选准扶贫对象,相关部门就必须深入实地考察,掌握扶贫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要深入最边远、最偏僻的地方,了解掌握群众生活的真实情况,把真正的贫困户识别出来。绝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更不能依赖基层干部汇报和数据。只有到实地、看实况、听实话,才能察实情,看到真正的贫困对象,为精准扶贫打好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要建立贫困户退出机制,定期对扶贫对象进行考核,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加以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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