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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城:道德模范之德与得彰显德者有得
发布时间:2015-10-15 09:53:07来源:荆楚网

  模范的影响力还体现在让社会大众有了强烈的是非观。模范的事迹立得起,站得住,这样的典型百姓才愿意学,才能得人心、入人心、激励人心。(10月14日荆楚网)

  古人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似乎是在说,利益对于君子来说是绝缘的。其实,如此理解有点偏颇。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尤其是对于道德养成机制来说,我们应鼓励人们从道德模范的“德”与“得”中获得灵感。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表明,有劳就会有“得”。但如何耕耘,却体现人的品质,决定“得”的性质。

  如果劳作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那么,“得”之越多,他人和社会的损失就越多,这种“得”是缺“德”之“得”。这种人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惩处,会受到道德与舆论的谴责和唾弃。这种人看似“得”了,实际上却失去了灵魂、品格和尊严。

  如果耕耘是利他、利社会、利国家,那么,“得”之越多,他人与社会随之受益就越多,这种“得”是有“德”之“得”。模范以这种方式求“得”,也许一时很苦很累甚至“得”不偿失,但终究会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社会的肯定。像吴天祥等模范和勤恳的劳动者,都属于有“德”之“得”者。他们看似没有得到什么,实际上却收获了大大的“得”,即为人民所称颂、为社会所推崇。

  由此看来,“德”与“得”不仅只是音同,而且有着因果关系:“德”为“得”之基,有“德”方有善“得”。只有具备良好的品德,并能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持以“德”换“得”,不仅会得到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生活的幸福,而且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褒扬,从而成为一个大写的人。这种“得”,无疑更踏实、更可贵、更长久。

  当今社会,世界和中国都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的价值追求日益多元多样多变。面对这种新形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深入思考如何求“得”,努力做到以“德”求“得”、以“德”换“得”。

  当然,美德养成与物质不应该是“绝缘”的。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道德属于精神层面的内容,如果一个人品德高尚的话,那注定就是物质贫乏的。这显然也是不对的。因为按照哲学观点,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我们不能够确保道德模范的物质生活的话,这样的精神层面也注定会是存在缺失的。

  “德者有得”不仅需要一种价值弘扬,也需要我们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德者有得”不仅对美德获得者是一种馈赠,更是对于整个社会美德养成的一种激励,让人们看到,只有美德才能够赢得赞扬,更能够获得一种认可,这种认可当然也包含物质内容在内。

  在可以想象的未来里,那些美德者就犹如一盏道德明灯,在其照亮的过程中,人们不仅能够看到精神灯盏的闪耀,也能够享受到物质的馈赠。这对于美德者本身来说,意味着,曾经不敢想的却在今天实现了。而对于局外人来说,我们能够想象的是,当每个人都能够看到道德贡献者能够获得社会认可的话,这无疑就是一种最好的示范效应,从而激励着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美德养成的队伍中来,促进整个社会美德机制的完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方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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