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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负面清单”让规矩边界更清晰
发布时间:2015-10-23 08:12:36来源:荆楚网

  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21日正式发布。条例将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砭时弊,针对性强,真正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10月22日新华网)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世界各国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国与国之间也有相关《条约》供双方共同履行。无论哪种类型、以何方式成立的机构、组织,也都会制定相应组织《章程》和供成员遵循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政党组织,其党员受党规党纪约束,自然顺理成章。

  资料显示,旧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于2003年,距今已经过去12个年头。其中,有多达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存在内容重复现象;加上十八大以来,发现党内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所以,对原有《条例》重新修订,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选择,也充分显示了党中央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和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新《条例》不仅对各项党的纪律重新进行了分类整合,将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加以单列;而且把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新发现的问题,增加到相应纪律类别中。要说最具创意的,还得是对每一项纪律分类,均明确列出了“负面清单”。在笔者看来,新《条例》中明确每个纪律类别的“负面清单”,就是为了让党规党纪条目更加清楚简洁,规矩边界更加清晰明了。不但舍弃了原有的模糊表述,廓清了纪律边界与红线,不再让人有空子可钻;同时,也更加方便其他党派、社会团体、媒体舆论和广大民众,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有效监督。

  无庸讳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迅猛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很大提高;与此同时,西方社会各种自由思潮、生活方式等,也鱼龙混杂,大量涌入国门。受此影响,一些共产党员,特别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思想观念偏离了正常轨道,为民服务意识和艰苦奋斗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丧失。不但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乱发议论,违反组织原则选人用人等问题;还表现在对功名利禄贪得无厌的追逐,对腐朽没落生活方式肆无忌惮的迷恋。凡此种种,均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组织成员身份极不相称。

  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13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所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为了维护党的纪律,必须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给予严厉查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奇峰

(作者:奇峰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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