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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钋:违法代价太低的吸毒应当定罪入刑
发布时间:2015-11-16 16:25:35来源:荆楚网

  近日,46岁的歌手尹相杰再次涉毒被抓。京华时报在微博中写道:“尹相杰又栽在北京朝阳群众手里,还是涉毒。现场起获少量毒品及吸毒工具,经检测,该人尿检成苯丙胺类阳性。经初步审查,该人对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1月16日《京华时报》)

  明星吸毒已是屡见不鲜,“复吸”之类的字眼也是常见报端。《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毒明星”只是这1400万吸毒人员的一个缩影,从当初的谢东、张元到最近的尹相杰,明星“复吸”貌似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毒瘾难戒已成共识。

  为何吸毒人员如此众多,毒瘾又这么难以戒除?除去毒品本身极易让人成瘾的因素外,还在于对吸毒人员的处罚力度太低。我国对贩毒制毒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但是对吸毒人员的处罚上却始终是不痛不痒。吸食毒品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行为,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所以吸毒不违反刑法规定,自然不能成为犯罪,也不会刑事拘留,更不会判刑。目前对吸毒人员的处罚措施也仅仅只是行政拘留以及强制戒毒,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容忍和助长了吸毒行为。

  吸毒若入刑那对打击制毒贩毒也将会是大有益处,毒品的真正源头是创造这个庞大毒品市场的吸毒人员,贩毒和制毒的规模取决于吸毒人员的数量所对应的市场大小,吸毒人员的数量不控制好,贩毒和制毒的永远都抓不完,因为毒品的市场需求在那里。吸毒的人少了,需求减少,市场才会萎缩,贩毒制毒的规模减小。

  虽然近年来关于禁毒的宣传越来越多,力度也越来越大,人们也更加清醒和深刻的意识到毒品的危害,但是也只是停留在一个道德层面的基础上,缺少刑法的威慑,吸不吸毒基本上还是只能靠大家自律。如果吸毒和贩毒一样能写入我国刑法,那么它的威慑力相比那些普法教育禁毒宣传要大的多,因好奇以及诱惑而尝试毒品的人定会大幅减少,我国的禁毒工作也将能更顺利的展开。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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