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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成:加班衰老算工伤背后的反思
发布时间:2015-11-20 15:32:44来源:荆楚网

  近日,一位25岁的深圳女子,因长时间熬夜加班、用脑过度、压力过大等,让容颜衰老,导致爱情与事业双失意,于是到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大厦举牌,纸牌上写道:“年龄不到二十八,加班熬夜变大妈,爱情工作都遭殃,要求衰老算工伤。”(11月18日大河网)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比起岁月让人变老更无情的,是无休止的熬夜加班,在如今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大环境之下,各个公司为了更好地“活着”,无休止地压榨员工已然成为工作常态,员工加班也就更多的被拥有理所当然理由。

  如今,这位25岁女子将加班衰老算为工伤,听上去似乎有些天方夜谭。首先,衰老是个自然过程,难以认定其为事故伤害。另外,衰老是时时刻刻发生的,并不仅限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即便劳动者回到了家中或者是在外休闲娱乐,都在经历着衰老的过程。其次,衰老程度很难鉴定。就算是可以通过测算骨龄或者其他方式来进行鉴定,拿到了鉴定结果,也很难被法律认可,更是难以证明衰老和熬夜加班之间的因果联系。再者,据某社保局工作人员说,熬夜加班衰老算工伤,目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认定工伤的三原则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然而,尽管不能将加班与衰老强行联系起来,但该女子的呼吁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些现实问题:加班过多。2014年5月13日,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一名年轻人猝死在办公室里,年仅24岁。这位员工在猝死前已经连续加班了一个月。冰冷冷的事实换不来这位员工的生命,但理应换来多方的反思。

  无节制无限度加班,绝对不是什么体面的劳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尊严高于一切,如此“加班”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尽头。这需要多方并举,第一,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员工切身利益宁驾驭企业之上。第二,立法机关应对《劳动法》进行完善,对加班时段做出明确要求,并确定加班限度与强度。第三,工会等劳动保障部门,应对企业的加班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文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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