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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叫停“物业费捆绑取暖费”的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5-11-22 08:31:21来源:荆楚网

  郑州一小区物业私自涨价,还捆绑收费引业主质疑。近日,郑州市民航花园小区业主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小区物业曾擅自调高物业费,不少业主拒交物业费以示不满。物业借供暖之机,将物业费捆绑取暖费,该做法引业主质疑。随后,该小区物业客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协商,物业费又调回至0.9元/平方米。(11月20日《河南商报》)

  物业费按什么标准收取,是有标准的,不能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模式,收费各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具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必须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应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个小区的物业擅自涨价,肯定不符合相关流程,价格主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处理。物业费不是不能调整,前提是一定要合法、合规,通过正规流程进行调整。

  至于将物业费与供暖费相捆绑,更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必须立即停止。近年来,类似的物业和业主之间发生矛盾甚至冲突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时至今日,仍有一部分物业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不是把自己当成业主的服务者,而是以管理者自居;不是考虑怎样尊重业主、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而是把业主单纯当成了谋利的对象。随着物业服务市场的日益成熟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某些物业公司如果不能转变观念、彻底整改,说不定就会被业主和市场淘汰。

  当然,对业主而言,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就应当及时足额缴费,不能无理由拖欠。而不少物业与业主的纠纷,也不是单方面的责任,双方可能各有各的不足之处。既然如此,最需要的就不是对立、对抗,而是要各自反省自我、妥善解决分歧。一方面,物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业主、服务业主。另一方面,业主也要看到物业付出的辛苦,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

  解决物业矛盾需要双方互相理解、加强沟通,业主委员会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一碗水端平,充分考虑业主和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小区的文明和谐。假如问题严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法律渠道维权。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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