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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还钱需等几十年”有损地方政府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11-29 08:12:34来源:荆楚网

  陕西镇政府欠男子7万修路款,分期付款每年还2000。陕西省武功县长宁镇政府门口的主街道上,63岁的陈师傅指着这条路说,“这是我2003年修的路,都用了12年了,我却连自己垫付的工程款都拿不到手”。陈师傅无奈地说,即便后来他把政府告赢了,武功县法院执行局却说“镇上没钱”,“镇上的财政所还曾给我说,剩下的钱,每年给我2000元”。(11月28日《华商报》)

  欠7万余元修路款,每年还2000,还完至少也得30多年,未免有点搞笑,也难怪当事人会哭笑不得:“等钱还清都快100岁了,我能活那么久吗?”白娘子等许仙可以“千年等一回”,老百姓等镇政府这样子还债,却委实有点等不起。看来当事人真的要努力活着,否则的话,他也许真的要“死不瞑目”。

  在对当事人深表同情的同时,却也为他感到几分庆幸。其一,当事人2003年与镇政府签订了《长宁镇主街道路硬化协议书》,明确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资金一次结清,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为讨债和维权保留了证据;其二,当事人2007年将长宁镇政府告上了法庭,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债务及利息应由长宁镇政府支付,没有推诿扯皮,也没有偏袒地方政府;其三,虽然镇政府的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涉事镇政府并未赖账,而是承认欠款,并承诺归还。跟某些维权无门、新官不理旧事的案例相比,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不过,不管是证据确凿还是法院判决,都不敌两个字——没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张军说,镇上确实没钱,也没有其他收入,财政经费只够保证镇政府的正常运转。财政困难或许确系实情,可既然还不起,为何还要欠别人的钱呢?这不故意忽悠老百姓吗?镇政府不及时还钱,不仅害苦了当事人,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谁都知道你们“欠债还不上”,今后工作的时候怎么好意思面对群众?而法院判决无法得到执行,对法律的尊严无疑也是一种伤害。

  实际上,地方政府负债的事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具体的负债数额至今尚未有权威的说法,不过这个数字想必不小。跟整个政府负债比起来,当事人这7万元钱根本占不了比例。但这笔钱对当事人而言,可能会关系着一家子的生存。希望上级政府能够早日介入此事,督促镇政府尽快还钱,给当事人一个说法。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开支、量入为出,不要再出现“还钱需等几十年”的荒唐事。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作者:乔志峰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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