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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蓓:警车变“僵尸”应该激活谁?
发布时间:2015-12-01 15:14:20来源:荆楚网

  一辆前胎已瘪、残破不堪的警车,在山阳县城河边路上停了四个月,过往人们称为“僵尸警车”。山阳县司法局解释说,是为了省800元运费,先搁在那儿。(12月1日《华商报》)

  前几天新闻刚刚报道四川出现了一辆“僵尸”加长林肯车,今天陕西省山阳县就被曝出现了一台“僵尸”警车。僵尸听起来就让人毛骨悚让,警车被用僵尸形容,可见其破损程度之大,停留时间之长了。那么警车为何会变成“僵尸”?山阳县司法局解释说是为了省800元运费。但恐怕这个理由站不住脚,运费不过是公务人员不作为的“替罪羊”。

  山阳县司法局说拉警车去报废的一段路正在修路,要走高速拖车费就要800元,所以要等到路修通了再拉去报废。这个理由看似合情合理,甚至还是为国家省钱的举动。但怎么想怎么不对味,800元运费似乎成了他们不作为的“替罪羊”。这辆警车其实早在2012年就已经变成了“僵尸”,不过之前是停在县政府院里,群众看不见自然就不知晓,如今停在城河边路上,一停4个月,才被群众发现了警车变“僵尸”的情况。既然早在2012年就应该报废,那为何等到现在还没报废?在修路之前就拉去报废的话岂不是既不需要800元运费也不至于警车变“僵尸”吗?甚至,如果在三年多以前就把车报废,在车况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开车去报废,又哪来运费一说呢?

  警车变“僵尸”即使有再好的借口,归根结底反映的也是公务人员不作为。破损的警车长时间停在司法局和检察院对面,必然损害政府部门形象,它就像一个“证据”指控着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试问,如果是自家的汽车要报废,该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还会让汽车变成“僵尸”吗?

  车辆报废虽不是大事,但也能反映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做好每一处细节是政府工作作风的应有之义,希望“僵尸”警车能“激活”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秦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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