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车、破车上路,未来在南京可能会受到处罚。近日南京市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草案中规定脏、破,有碍市容观瞻的机动车上路最高可罚款2000元。草案一经公布就引发热议,网友调侃称,以后车脏不能再等雨来了。(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车辆太脏太破有碍市容也要受处罚,南京市的“城市洁癖”,实在难让人恭维。这样的市容规定,对于城市富裕阶层,自然不算什么,甚至这类人群天天为自家车“整容”,也不成问题。如果开一辆豪车,而沾满泥土,或有车漆脱落、外观破损等情形,车主本人都是不能忍受的。起码,在亲朋好友面前,会感到不够体面,摆不了拍。
而对于城市非富裕阶层,有一辆车开,主要是为了生计,时间和精力都必须花在车上货物的经营、打理上,那么就难保车辆不掉漆、外观破损,不粘泥带土。
更有甚者,是城乡结合部的种养殖人员,他们开车,更是生活所迫,甚至开好车、豪车,就是车上所运载的货物,如农副产品、海货,都不允许的,如何保证车辆不掉漆,不粘泥土?
由此看,南京的市容规定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和普适性,是权力任性之一种。一些人群因此受罚,必将演绎成一场民生灾难,大大加剧其生活成本。
其中还需指出的是,诸如泥土等污渍遮挡车号牌、车身改为广告设施等,其实是违反车辆管理条例的情形,理应由交管部门行使处罚权。如果该罚没权再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必将造成重复执法,从而呈现一种执法乱象,车辆拥有者或许要遭遇双重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志勇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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