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近日接市民投诉,称其到某餐厅就餐时被收取了1元钱的“空气净化费”,且收费前无任何提示。接到投诉后,物价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确有其事。(12月13日新华网)
这可不是什么假新闻,相信不会出现反转剧。市民举报后,张家港市物价局及时调查了解,证实了餐厅自作主张向顾客收取一元“空气净化费”。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消费者到餐厅用餐必然需要呼吸,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是餐饮企业应尽的义务,消费者未提出需要购买“净化空气”的要求,就不得将“净化空气”作为商品出售,为此张家港市物价局向该餐厅开出了行政警示书,责令其7天内自行整改。
保障顾客“舌尖上的安全”、保持饭店空气流畅是饭店的应有之义,如果饭店空气不好,说明卫生条件不达标,则需要整改,添加设备,包括购置空气净化器,如果再不达标则应该被取缔,而不是让顾客买单。谁愿意在“臭烘烘”的饭店里就餐呢?难道为了吃饭人的呼吸权都被饭店剥夺了吗?
食物、空气、水是人生存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如果店主以此做文章,是挟人的“生存权”要价,自然会受到舆论再次谴责。问题是舆论谴责的重量能有“几斤几两”?
青岛38元一只的大虾,饭店8元一杯的白开水饱受舆论谴责,然而这并没有阻挡一些饭店奇葩收费的脚步,甚至大有一直在创新,从来不模仿之势。
因此饭店收取一元空气净化费是搭乘人的生存权收费,治理这样的乱收费,“法治”比“德治”效果好!如何法治?一方面物价部门快作为,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协调议价;另一方面,国家应该尽快完善《价格法》,凡是挟人的生存权要价者,以“扰乱经济市场罪”论处。 将奇葩收费纳入法治轨道,刚性约束饭店乱收费,用“法治”取代“德治”,给饭店收取一元空气净化费的“馊味”喷洒空气清新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斌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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