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委财经(农)办、省总工会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近日省政府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情况。
“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现已胜利收官。这其中,农民工群体功不可没。在开启“十三五”之际,湖北省出台《意见》,为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新指南”,让农民工共享发展成果,使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更有获得感。
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推动力。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作,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农民工的默默付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样离不开农民工的共同努力。服务农民工,就是为服务经济建设。湖北省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不放松,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职业技能培训,夯实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以公平的就业环境,提升农民就业机会;以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农民不断成长成才。
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是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个“人”不仅包括当地人,也包括外来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湖北省坚持以人为本工作要求,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抓手,鼓励优秀农民工在居住地落户;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目标,确保农民工及随迁家属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权利;以财政保障随迁子女教育为遵循,维护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权利。
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是共享发展的应有之义。湖北省在“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发展理念,决定有什么样的发展局面。共享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必须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特点。湖北省提出的“三维纲要”中,也列明“民生决定目的”。不论是共享发展,亦或是“三维纲要”,农民工都应是被服务、被保障的群体。湖北省将农民工纳入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和保障及供应体系,同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要求,都在提升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促进“十三五”规划目标达成的有效举措。对此,湖北省应该把握住“共享发展”理念,力促22项新政落实到位,从而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娅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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