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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黑户转正”须防“梗阻”
发布时间:2016-01-16 11:20:26来源:荆楚网

  全国1300多万没有户口的人员将有可能依法获得自己的户口。国务院办公厅14日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1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禁止将落户与超生挂钩。但一直效果不明显,公安必须要见计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据才给落实,对于“黑户”来说,就是要交钱才能落户。而一些群众无力或无法缴纳得起那些费用,因此,黑户问题仍然严重。

  这也是时代背景造成的,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小孩,超生的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在那几十年,国策对于超生的处罚是相当严重的,让农村干部的很大部分精力也用在了这个上面,后来的“以人文本”减少了对超生的“暴力”。那就是要生必须要交钱,不然就不能落户,这部分钱还一度成了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利益让一些地方将社会抚养费与上户牢牢地结合在一起。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有的地方不是很管超生,只管收钱。在这条利益链中,还出现了村干部、计生管理人员、派出所相互勾结上户的现象,很多上户的黑色内幕也逐渐付出了水面。

  某计生办主任说:“如果落户跟社会抚养费真的脱钩,征收工作会更困难。”其实这种说法只是地方政策分割和遮掩国家“禁止将落户与超生挂钩”这一禁令的而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对计生和公安人员形成了一定的定势。而在笔者看来,这种说法其实是在显示计生的无能而已:不依赖“上户”这一硬款款,计生就征收不到社会抚养费。这样的职能部门要来何用?而对于社会抚养费来自于民,用到何处的问题一直成为公众的疑问和关注的焦点却没有地方和单位能做出任何的回应。

  “我很想给孩子上户口,但担心上了户口,计生部门就有了我超生的证据,就会来找我收社会抚养费。”这应该是大多人不愿意冒险前去上户的原因。一方面公安部门正在着力为无户口人员上户口大开绿灯,另一方面是众多黑户惧怕超生处罚而不敢前去入户。这个僵局需要从根子上被打破,而这个“根子”就是地方的利益,是部门协调不起来。

  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需要地方摒弃利益至上的观念,需要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能够真正把《意见》落实到实处,清除所有与《意见》相悖的政策文件,才能够真正解决1300万黑户这个危害社会健康的痼疾,才能够真正把这件利民利国的好事办好。

  另一方面,对于群众来说,超生了,就违反了政策规定,该交的社会抚养费还得交。无论是地方政府、国家单位,还是群众个人,只有政令畅通、遵纪守法,才不会出现和遇到那么多的难题,国家社会也才会和谐健康。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余东

(作者:余东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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