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3点10分,四川省德阳市工农村的居民听到“砰砰”两声爆炸声,原来是一无人飞艇撞上了10千伏高压线爆炸起火燃烧。而据圈内人士透露,像无人机、飞艇“黑飞”则是常事。(1月15日 《华西都市报》)
一次飞艇“黑飞”,撞上附近高压线路引发爆炸起火,致使周边地区停电,不仅严重破坏了电力设施,也给附近村民、企业及高校生产、教学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而造成事故的飞艇一方,却仓惶逃走了。但事故最终还是要面对与解决。圈内对飞艇等“黑飞”是“常事”的回应,正暴露出了无人机、飞艇等民用飞行器管理存在漏洞。
从事故调查情况来看,飞艇在为德阳工农村的产品展销活动造势。这次飞行,不管是飞艇的所有单位还是使用者,都没有进行申报。虽然造势活动是免费行为,但无形中也给飞艇所有的单位起到宣传推介作用。因此,对于飞艇造成的停电及对电力设施的破坏,工农村及飞艇的所有单位都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然而,德阳工农村此次的“黑飞”事故,却在无人机高烧爱好者的“圈内”被视为一种“常事”。这种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态度,是对无人机、飞艇等“黑飞”常态的见怪不怪,但是,正是这样的“常事”,却是对“黑飞”情况的一种心理映照,也恰恰给“黑飞”及由此引发的事故带来了不小的隐患。
一个巴掌拍不响。无人机等“黑飞”显然也不全是飞行器使用者一方的过错。由于法律条文不健全,对于禁限飞高度、范围,禁飞飞行器标准等都不统一,难以从法律层面加以禁止。职能部门认识不一,审批时间过长,也拦阻了飞行器使用单位申请飞行的努力。
随着飞行器制作工艺的改进和制作成本的不断下降,无人机、飞艇等在民事、商事领域的用途越来越多。即便是个人出于爱好研究、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也出现了不断增长的态势。这样的情况下,对于无人机等的管理,就显得迫在眉睫了。
近年来,就有媒体报道过,无人机500米高空偶遇战斗机,空军驻河北涿州空训时遭遇无人机,这些新闻,即便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对空军军机,都将是一个威胁。另外,对于无人机的无序使用,也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无人机坠落、撞坏他人物品、撞伤他人的可能。无人机作为辅助某项工作开展的工具,可以适度使用,但需遵守法律。
在无人机等的管理和使用上,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做了基本规定,还有即将生效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也必将对无人机飞行罩上一层防护网。杜绝飞艇等“黑飞”现象,既要明确限制及禁止范围,最重要的是严格加强管理,对“黑飞”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在无人机使用者心中形成“黑飞”不是“常事”的意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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