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栏目公布了各级查处的8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大办婚丧喜庆最为突出,有21起。至此,2016年1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相继曝光的涉违规操办婚丧及其他喜庆事宜已逾50起。据“新华视点”记者不完全统计,自八项规定出台3年多来,各地查处的此类问题已近万起,被追责的党员干部逾万人。(1月22日新华网)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但是,一些党员干部罔顾党纪政纪,顶风违规大操大办,甚至利用职权伺机敛财,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扭曲了正常的民俗人情。
事实上,一些地方对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行为的规范,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就有。早在2009年,广东廉江市便出台限定党员干部婚丧喜庆行为的“限宴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湖南发布了被称为最严“限宴令”的规定。其后,全国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严格限定。例如,陕西安康市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红、白事宴席控制在15桌和20桌以内。石家庄市严禁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广西河池市规定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礼金或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越来越严格、明细的限定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然顶风违纪。有的“另辟蹊径”,变“明收”为“暗收”;有的变“集中”为“散落”,权力寻租再添新变种。比如,2014年,因给儿子在皇冠假日酒店举办婚宴时申报设宴10桌,实际设宴28桌,并收受礼金9.36万元,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副局长杨智被免职;2015年,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原正科级干部李进安因被指“暗度陈仓”,为儿子超标办婚礼,被免职。
另外,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使不到现场去“推杯换盏”了,未必就代表没有“意思意思”,而这种“意思意思”并不是到酒席现场才能完成。从以往查处的此类案件来看,很多有求于官员的商人,暗地里的提货卡、预付卡,上门送卡、异地提取等送礼形式不断翻新,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微信红包等愈发呈现电子化、信息化、隐蔽化的趋势。
不难发现,这套打擦边球、阳奉阴违的“变通哲学”,一些人很是擅长,成了群众眼里的“老油条”。这样的变通甚至成了一些干部沾沾自喜的“能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了“有本事”“办法多”的表现。对中央规定阳奉阴违,对政策制度任意裁剪,这样的风气一旦滋长蔓延,消解的是政策权威、突破的是制度刚性,谁还会把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当回事?
其实,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也有自己的人情来往,这本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是,决不能把交际变成了交易,决不能不能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因此,一方面,各级干部应当转变心态,认识到“开弓没有回头箭”,另搞一套行不通。另一方面,当前的情况可以说是,“上位法”提纲挈领,原则性强;但“下位法”还需要注重细节层面的完善,让其更有操作性。所以,为“红白事”既要划出“红线”,又要消除隐形“四风”;既要防贪,又要反奢,倡导文明新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安子州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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