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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男女共享育儿假”需要综合考量
发布时间:2016-03-15 08:48:44来源:荆楚网

  孟晓驷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全国妇联作大会发言时说,需通过系列配套措施解除女性和家庭后顾之忧,激发育龄夫妇再生育愿望,让全面两孩政策更好落地。她建议: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3月13日《大江晚报》)

  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降低居高不下的出生性别比。但是现实生活中,育龄妇女的再生育行为与预期相比尚存较大距离。其实,许多妇女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顾虑照料负担等。这个时候,“男女共享育儿假”就是值得期待的了。

  生孩子、看孩子,似乎天生就是女人的事情。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女人的负担和焦虑。实施“男女共享育儿假”,可以首先不要考虑这个假期的时间问题,而是要通过这样的形式告诉所有的男人们,生孩子、看孩子这样的事情,男人也是有责任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爸爸去哪儿了”的现象,孩子最亲的人永远是妈妈,爸爸是被孩子置于妈妈之后的。让男人们也有育儿假,主要还是要让男人承担起“生孩子的责任”,不能总是“置生事外”。

  值得期待的还有就是,女人生孩子的时候,其实更需要男人的帮助。可是,很多男人是无缘“第一眼看到孩子”的。这是因为有的妇女预产期会提前,而这个时候男人则很可能在“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如果有了这样的假期,就能让男人也提前放几天假,在家里,在医院里,陪着妻子,给妻子打气助威。

  而且,对于照顾妻子来说,丈夫也是有责任的,也是最好的服务员。与妻子一起生育孩子,能让男人增加对家庭,对妻子的责任感,也就能稳固婚姻的幸福了。

  “男女共享育儿假”是值得期待的,但还要综合考量。

  也就是说,育儿假的时间还是挺长的,而且如果真能合法化的话,用工单位同样需要在这期间发放薪水。如果是公职单位,虽然不需要考虑薪水的问题,毕竟这笔钱是政府支付的,可是却可能给工作造成不便。如何不影响工作的延续性需要考虑。

  假如说,在个人企业里,如果这两口子都在一个企业,那么同时支付两个人的薪水,企业是否心甘情愿?是否会心存怨气?这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支付了薪水却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而且是两个人的薪水,企业自然会不高兴。这就可能导致落实起来有难度。这就需要政府要有实际行动,应该给与这样的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免除一定的税费等等,让企业不至于损失太大。

  “男女共享育儿假”值得期待,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就应该多些更为精准、更有温度的制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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