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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志勇:网上众筹需跟进“两个监管”
发布时间:2016-03-22 11:05:31来源:荆楚网

  2015年12月,广东省佛山市的卢兆泉在名为“轻松筹”的网络平台上为其患“嗜血细胞综合征”的女儿洛洛筹集治疗费用100244.54元,“轻松筹”平台从中收取了2%的手续费。加上户外俱乐部筹集的40355.78元,卢兆泉实际筹得捐款14万元。洛洛因治疗无效去世,花费医疗费用共约8万元,剩余6万元。卢兆泉用其中的1.3万元,和妻子去西藏为女儿“做法事”。后又曝出春节期间,卢兆泉在朋友圈晒出与妻子、母亲一同在马来西亚度假的照片。这不断引起捐款人的质疑。(3月20日《中国青年报》)

  从该消息中看,网上众筹确有比之实体慈善机构筹款迅速、救济及时等优势或优点,这对于那些切实需要救助的人,尤其是患有重大疾病,急等支付医疗费的人群,可谓好处多多。

  但其中瑕疵,也同样显而易见。即善款使用及管理不够科学、规范、严谨,有失粗放,以致出现受助者随意支配善款,甚至用以游山玩水,大肆挥霍的情形,从而严重伤害爱心人士的爱心和感情。

  窃以为,佛山这位受助市民被质疑,完全可等同于对网上众筹的质疑,后者的责任最大、最关键。毕竟,网上众筹是爱心人士和受助市民之间的重要连接纽带,监管善款使用的职责,亦可以由网上众筹组织来实施。这是网上众筹维护自身信誉度或曰诚信度,进而提高影响力、感召力的前提。网上众筹实施善款监管,起码可以直接针对善款使用的单位如医疗机构,而不是受助者本人及其账号。这就实现了一项重要监管,确保剩余善款不被胡乱支配,所筹非所用,最终打水漂。

  其次,在一定意义上说,网上众筹也形同慈善机构。那么,有关部门就该对其加强监管。如对发起人身份审核、募捐许可审核、财务审计、监督受助者使用善款等,都要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其切实发挥慈善机构的功能及效率,不出现违规问题、负面影响。

  反思这起被质疑的网上捐助事件,网上众筹显然缺乏对善款使用环节的监管,仅仅是收集了爱心人士的捐款,汇总了金额,之后按总额收取了2%的手续费,就万事大吉了。这未免轻忽、草率,感觉发起网上众筹,建立这个众筹平台,就是为了提取手续费似的。这既是对爱心人士的不尊重,更是对善款使用的不负责任。

  基于此,如何进一步发挥网上众筹的优势,尤其令其真正赢得社会信赖,不让爱心人士的爱心受伤害,最终让网上众筹走得远,起码必须跟进上述“两个监管”。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志勇

(作者:贾志勇  编辑: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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