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8日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4月28日新华社)
教育部通知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显然不只是名称的更改,而是教育内容的重大变革。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时,增加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
笔者认为,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并且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它对于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守法水平,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积极意义。
过去我们比较重视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学会与人交往、合作、共处,知礼、识礼、有礼,做到言谈有度,举止得体,体现应有的修养、涵养。诚然,对孩子的品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但法治教育也不应忽视,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犯罪成为一种重要犯罪现象的今天,显得尤其重要而紧迫。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提高国家法治化水平的客观需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然而,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根本上取决于人的素质。因为国家终究是靠人去治理的,法律、制度要靠人去制订,更要靠人去执行落实。公民没有较高的法治素质,依法治国就难以实现。换句话说,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全体公民的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教育是奠基工程,是朝阳事业,关系孩子的未来,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对孩子的法治教育要趁早,须知在孩子头脑还是一片空白时进行灌输和教育,最有效,最省事。所以,法治教育要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小学生抓起。
笔者希望各地中小学从战略高度真正认识到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确保更名后的“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及时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助力中小学生日常行为的改变,引导他们自觉讲道德、守法制,切实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守法水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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