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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绪:对“小官巨贪”切莫熟视无睹

发布时间:2016-08-20 08:32:09来源:SRC-13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在一次针对职务犯罪的调查中发现:该县五头镇2009年有一笔涉及168户群众、47.17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情况异常。办案人员将怀疑目标锁定为该镇时任民政所所长的张景华。最终,从他家里搜出267个存折,而这些存折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的,都是其从“低保户”“五保户”群众那里收集而来。调查发现,为了伪造领款凭证,他让民政所工作人员或其妻子“用十只手指轮流按手印”,冒领款项。(8月19日 人民网)

  以往,在人们印象中,巨大的贪腐数额常与“位高权重”联系在一起。而近年来,从收受千万元好处费的“村官”,到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诸多现实中的案例一再警示,“小官”也能变成大贪,对待“小官巨贪”切不可熟视无睹。

  “小官贪腐”有个明显的特征,大多数发生在基层,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小官贪腐”者都是职位较低的基层干部,他们虽然职务不高,身份普通,但在短则几个月、长达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十几次甚至成百上千次地滥用公权谋取私利,或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也被形象地称为“蚂蚁搬家式”腐败。可见,“小官贪腐”行为具有“贪食”惯性,一旦“上瘾”,就无法拒绝利益诱惑,见“财”就收,遇“毛”就拔,见“利”忘义。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越陷越深直至难以自拔,最终悔之晚矣。

  近年来,由于涉农资金增加,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类补贴在增加,一些基层干部便盯上了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甚至给予老党员的“红色补贴”,“小官贪腐”手段极为隐蔽,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冒领、骗取、套取各项涉农扶贫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金的便利,直接克扣、截留、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帐以及收入不入帐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等等。目的简单,手段隐蔽,甚至连续多年作案。

  “官不在大小,有权则显灵”,其实,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一些“小官”看似不起眼,实则有“来头”、会“搞头”。有的身处关键岗位,有的掌握大量公共资源,有的管理大笔民生资金,本身就是易腐、多腐的“高风险地带”。一旦主观上动了贪念、客观上缺了监管,贪腐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起来。

  “小蚊子”“小苍蝇”一旦“变异”成精,蚕食起群众利益来,同样可怕,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切不能忽视或放任不管。因此,近年来,各地尝试用警示教育的方式,以期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只有及时地对小官的权力加以约束,才能有效防止“小贪”变“大贪”,如果不及时清除“小官大贪”,极有可能摧毁“反腐长堤”。

  不管是拆迁款补贴还是各类涉农资金,这些都不是干部们贪食的“香馍馍”,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相比新闻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管住今天的一只“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更能保护一方百姓、赢得一方人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败就要零容忍、无死角,既打虎又拍蝇,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因此,对待家中搜出267个存折的民政所长,监管切莫“熟视无睹”。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