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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凡:别让“外包”成为懒政的自由空间

发布时间:2016-08-30 10:05:21来源:SRC-13

  今年6月,北京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1万名有需求的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提供实时定位等功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等,无疑是一种创新之举。遗憾的是,有些地方把这事理解偏了,认为事情一“脱”手也就没责任,甚至抱着服务“外包”就万事大吉的心态,既不监督委托单位,也不重视群众反馈。(8月29日 中青网)

  “外包”即政府购买服务,是十八大中央提出的重要举措,目的不仅是要节约财政支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更是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积极转变的有力体现。社会需求既繁且多,不同领域的民众又各有所需,政府包办一切显然会“力不从心”。经济、社事、民生本是众人之事,聚集民力是理所应当的,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协作开发共管,集纳集体智慧和力量也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各地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公共服务投入显著增加,各地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服务水平不达标、延伸交易灰色地带、权利与责任主次不分等,究其原因,是绩效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外包的单位没有对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的监管,也缺乏应有的绩效评价,这样一来,“外包”就“理所应当”成为了懒政的退路。

  正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政府采购人员、供应商、评标专家等通过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方式导致政府“外包”也成腐败新灾区。“好事”变“坏事”,难道是“意料之中”,可也绝非“情理之外”。一些职能部门有着利益瓜葛的社会组织优先成为承担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从而既留下了利益输送的操作空间,又难以保证服务质量,这无疑与购买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最难的是弄清楚自己该“放”什么、该“管”什么。由于部分外包部门认为“一包”便“全包”,便“万事大吉”,所以缺乏了应有的主人翁心态,公共服务外包只是一种减少资金浪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方式,而不是完全的“责任也外包”,政府部门始终是提供公众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所以从始至终的“监管”与“责任”无法“外包”。

  如此这般的服务“外包”,滋生了懒惰心理,使得原有的服务质量一再下降,使得政府公信力一再受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现有法律法规犹显不足,只有尽快启动相关的立法工作,从保证公开性、公平性和效益性入手,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监管模式、考评模式,使“外包”不再是懒政的自由空间,从而真正实现财政资金“养事”不“养人”的初衷,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云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