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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朋:杜绝“带病提拔”尤需问责发力

发布时间:2016-08-30 17:24:19来源:SRC-1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8月29日新华社)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提及“带病提拔”,群众深恶痛绝,因为它严重破坏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重挫伤领导干部的干事创业信心,严重影响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出皆有因,问题是导向。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原因有很多,如“把握偏差”、“干部伪装”、“考察失真”、“监督薄弱”、“机制欠缺”、“追究困难”等等。干部“带病提拔”,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组织工作的声誉。解决好干部“带病提拔”是贯彻落实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净化纯洁干部队伍,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保证。在笔者看来,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尤需追责问责发力,问责“秤砣”千斤重,干部之秤必然正。

  事实上,“带病提拔”现象的出现,抛给了我们很多思考点,而这些思考点正是需要大力破解之处,病是什么?病从何来?为什么没发现病?为何病了还不医治?这就告诉我们,制度执行不严、问责力度不够,导致有些侥幸分子和投机分子肆意妄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视选拔任用为儿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牢抓住了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让问责制度化、常态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添上了一颗重量十足的“砝码”,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有了支点,能撬动整个地球;有发力处,才能让蓝图落地。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要的就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而《意见》恰恰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第一条措施。是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分别履行好直接责任、监督责任,要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对“带病提拔”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查“带病提拔”的干部,而且倒查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铲除不良土壤,让“李鬼”无处遁形。

  总之,“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培养选拔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我们相信,《意见》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必将会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