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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以终身责任“倒逼”决策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6-09-02 08:31:23来源:SRC-13

  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明确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9月1日中国甘肃网)

  有权须有责,权力必须与责任对等。如有权无责或是权大责小,无疑都是与法治精神相违背的。而终身责任顾名思义,单从字面就不难理解,这是要对做出决策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责任追究。显然,这无异于给本省的领导干部头上戴上紧箍咒,将权力纳入制度笼子的有力补充。至少可以规避部分领导干部做决策时只考虑眼前利益,忽略法治观念,对后果估计不足,随意性过大,一旦调动或离职往往是拍拍屁股走人,对决策好坏不管不问心态。终身责任将“倒逼”领导干部决策更加审慎、行为更加规范,经得起历史考验。

  一直以来,一些领导干部违规用权、以权谋私情况严重。以改革创新、招商引资等为借口,规避法律约束,绕开制度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自由裁量权。诚如坊间流行一段顺口溜:“政绩是第一,一拍脑门一个亿;质量没关系,一拍胸脯没问题;追查别着急,一拍屁股溜大吉”。形象地刻画出“三拍干部”胡乱决策、逃避责任的嘴脸。究其错误决策之所以会大行其道根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追责制度不健全。在唯gdp为考核的指挥棒下,为了快出政绩,为个人职务升迁赢得更多筹码,不惜盲目决策,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终身追责任无疑是绷紧用权需敬畏之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当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固然值得期许,但是要真正实行起来,让这一制度从纸上走向实践,并非一蹴而就。因为现实中,众多决策的失误、“拍脑袋”,一是来源于一些领导干部进行决策时不充分进行论证,尊重客观规律,而是“凭想当然”,根据“长官意志”行事,怎样干,干到什么规模,完全是“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二是就算决策中会出现不同声音,官员会“拍胸脯”保证决策的正确性,把个人利益与好恶糅合进去。三是假以出现问题,由于缺少终身负责制和及时有效的监督,一些官员就会心存反正自己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上干不长,只要不在当地或某个任上被查出问题,三五年后自己到了其他地方,也就万事大吉。所以,要让终身责任成为“杀手锏”,少不了多管齐下的跟进机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它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而是要切实成为领导干部铭记于心的行为规范。因此,要让终身责任“倒逼”领导干部决策行为规范,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当然,“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终身追责制度的指向,不是简单的事后追究,而是从源头上督促行使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建立起责任意识,对自己的岗位、权力和决策,真真切切地负起责任来。同时也得制定相关措施,预防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滋生出新的“为官不为”。

  一言以蔽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以责任追究并非是限制领导干部不再决策,而是寄希望于能建立健全科学决策的制度,让决策走上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轨道,让科学精神贯穿决策始终。同时让领导干部对权力抱有敬畏之心、戒尺之心,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用权须有责的思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作者:鱼予  编辑: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