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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春:“网红”意识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6-09-05 10:08:11来源:SRC-13

  近期,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表致网民的一封信,向网民承诺,“将带着为民意识上网,成为群众信赖的‘网红’,将带着情感意识上网,用真诚赢得网民的点赞。”(9月4日中国青年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作为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沟通平台,逐渐渗透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平台不仅改变了大众获取信息、开展交流的方式,更在表达思想、反映诉求等方面彰显出了传统方式无可比拟的快捷和高效,因此,党员干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尊重、了解、汇集网络民意更应该成为一种常态,并成为一种沟通解决问题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而对于拥有数以亿计网民的网上平台而言,领导干部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则成为必不可少的途径,政务类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政务客户端等等一系列的新媒体移动平台则成为走实网上群众路线的基础,广大领导干部只有通过工作方式的‘互联网+’,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才能成为真正的“网红”,而不是哗众取宠的“丑角”。

  做“网红”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接地气之旅,因此,领导干部要本着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态度,利用网络做群众工作,了解网民正当诉求,“弯下身子”询民情、“肩并肩”访民意、“身临其境”解民难,拓宽网民诉求表达互动平台,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用心、用情去回应网民关切,从根本上解决网民遇到的难题,用真诚赢得网民群众的点赞。

  做“网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带着情感意识的“包容”,领导干部在问计网民、换位思考的同时,要包容、理解网民的批评和诉求,对少数“带着敌意”的“黑客网民”,更要学会尊重和理解,以心交心、用情换情,真正担负起“网红”应有的责任和担当,用真诚的交流和沟通扭转“错误思想”,进而引导正能量的舆论走向,营造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

  包容不是“逃避”,理解更不意味着“退让”。对待思想顽固、“冥顽不灵”的极少数“黑客网民”,领导干部也要拿出“网红”所具备的各种武器,勇敢的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抛弃、不放弃,与“负能量”战斗到底。

  网民来自群众,群众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领导干部的“网红”意识,不仅彰显了为民、务实的作风,更表明了为人民服务无止境的决心,借力网络汇聚民意民智,拓展工作的延伸触角,不仅提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更让群众成为“参政议政”的源头活水,激活了民生难题的钥匙,更为工作的开展注入了一股清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