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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磊:营利性民办学校现在退场有点早

发布时间:2016-11-02 08:32:45来源:SRC-13

  10月3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三审。草案新增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虽然目前三审尚未正式通过,但已经掀起轩然大波。目前民办学校正迎来发展风口,若草案通过,未来营利性民办学校或将出局义务教育领域。(11月1日《北京晨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二审草案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进行三审时,则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性民办学校参与。这个让人猝不及防的消息,迅速引发舆论热议。若此草案顺利通过,意味着营利性民办学校将被九年义务教育划界出局。

  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如日中天,地方政府对其一以贯之的原则是分类管理。营利性民办教育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共存,前者没有财政补贴,后者享有优惠政策。这种分类管理的原则直到民促法修订二审稿,都还在延续。可如今三审稿画风急转,果断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长期构筑的教育模式面临如此沧海巨变,实在难说是喜还是忧。

  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愿意选择民营学校的学生数量持续增多。截至2015年,民办普通小学共计5859所,比上年增加178所;招生124.36万人,比上年增加9.55万人。这么庞大的数据背后,既反映出现有公办教育资源的供不应求,也表明部分家庭愿意选择质价合理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总量如此庞大,一刀切式地削掉难度明显不小。

  时下民办教育如火如荼,这一草案毫不留情地泼上一盆冷水,显然会让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既得利者难以接受。如果说因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普惠性、免费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而取缔营利性民办学校,则是对义务教育的片面且机械的理解。2006年以前,我们同样在实施义务教育,但却是收费的,直到2008年才在城乡普遍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为何偏偏现在扛起《义务教育法》的大旗,提出营利性民办学校性质与“义务教育是免费的”产生冲突?

  如果说是为“整顿民办教育不规范“,倒还有几分道理。毕竟,如果投资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获得相应的回报,“贵族学校”的涌现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紧跟着就容易出现教育资源失衡和家庭负担过重等不良影响。从这个角度出发,驱赶营利性民办学校,确实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换个角度审视,如果三审草案顺利通过,大批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就会选择退出或是转换角色。若是后者倒还好说,如果是前者,更大的问题就会接踵而至。营利性民办学校断崖式减少,必然会导致大量师资和学生的分流,流向哪里是个很复杂的难题。另一方面,国家就需要设立更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填补教育资源的缺口。亦即是说,政府需要拿出足够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义务教育,这绝对称得上是一项浩大且繁重的教育工程。

  由此可见,无论对于政府、办学者还是学生,在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存留问题上,都要顾及全局,慎之又慎。不可否认,为实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必然需要做出牺牲和努力。但无论何时,法律的修订、政策的制定,绝对不能只顾一点,不及其余。至少,从目前的实际情况上看,这样洗牌未免过于急躁。

  稿源:荆楚网

  作者: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