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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糊涂饭费会记出个“葫芦判官”?

发布时间:2016-12-07 09:18:52来源:SRC-13

  日前,济南市长清区某饭馆老板曹女士起诉长清区人民法院及两名法官,要求结算自2009年到2013年所欠餐费24078元,曹女士将长清区法院告上法庭。涉及的长清区副院长潘对记者的来访表示不解,后经法院商议后,由签字的法院工作人员王法官个人支付所欠饭费,王法官称:不计较那么多,自己吃点亏算了。(12月6日央广网)

  济南市长清区法院“拖欠”饭费成被告的事有了新进展,最终由涉事的王姓法官个人支付所欠饭费。而王法官“自己吃点亏算了”在解决拖欠饭费事件中似乎已经给出了答案。饭费是王姓法官个人所欠。然而,在记者对法院进行采访时,法院领导的不配合与王姓法官的“吃点亏算了”,让人感觉这之间似乎仍然有着未解谜团,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饭费的归属,不仅是个人吃不吃亏的问题,更在于法院处理拖欠费用问题的诚意。

  在之前的媒体采访中,涉事法官说在外就餐可以报销,并且声称是信用社和法院有协议给报销。到后来,王法官又不承认说过此话。当记者拿出王姓法官所签欠条时,接受采访的潘副院长又说不能断定真假,需要进行鉴定才行。这种表态,确实严谨。但对记者的多次深入追问,潘副院长着实不耐烦起来,并声称采访的记者是给法院抹黑,质问记者有何企图。当新闻媒体寻求真相并不断倾听副院长的讲述,副院长反而称媒体记者抹黑,这样的逻辑显然是与新闻媒体相对抗,甚至不排除有心虚的嫌疑。2万多元的饭费,到底算不算法院的欠款,在潘副院长和王姓法官的相互官方回答中依然没有得到答案。最后还是由王姓法官“个人吃点亏算了”匆匆了结此案。

  法院和法官,在断定各类纠纷、判案时讲求的是事实和证据,讲求的是事实清楚,由此来给事件定性,再确定相关各方所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一起多欠多年的饭费案件,本来数额不大,但在涉及法院、法官等这些特殊主体时却多了不少曲折和瓶颈,让被拖欠的饭店业主为难不已,这不应该是法院和法官所应有的工作作风。

  饭店被吃黄的案件,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国家机关拖欠饭费的情况也曾时有报道。最终在媒体的报道下,这些机关也都纷纷清偿了所欠款项。这些欠费尚且事实清楚,容易了结。但在长清区法院“拖欠”饭费上,因为各方的顾左右而言他,使得案件扑朔迷离。这不是解决此事应有的态度。

  拖欠饭费最终还是需要解决的,但是却由王姓法官个人支付,事实上,这些饭费并非由王姓法官个人支出,但由其个人承担,是否有舍车保帅、法院是否有断尾求生的可能,应该连同这笔欠款一起,有一个比较清楚的结果才行。这既事关王姓法官个人负担问题,也事关相应法院是否能够直面欠款问题,直面新闻媒体监督问题。

  《红楼梦》里贾雨村因为个人私利判了一个迎合权贵的案件为世人耻笑。长清区这笔糊涂的饭费欠款,倘若糊里糊涂地了结了,只能说明,糊涂饭费后有葫芦僧一样的法官和法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