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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朋:莫让彩礼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发布时间:2016-12-07 10:50:51来源:SRC-13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中提出,要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婚姻观念,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倡导婚事简办。《意见》明确提出,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12月6日《新京报》)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结婚彩礼更是水涨船高。《人民日报》曾发表过“六旬老人为何又去打工”一文,称“天价彩礼已成农民小康路上的一大拦路虎”。笔者觉得,“拦路虎”之形容,恰如其分、十分可观,实际上,这种情形和现象是大量而广泛存在的,可以说,天价彩礼早已成为了人们“不能承受之重”。噫吁嚱,恋爱不易,婚姻不易,生活不易,千不该万不该千万不该,让天价彩礼使得幸福快乐“打折扣”。

  什么叫婚姻?它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的意思,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结婚的具体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情感升华、幸福结晶、组建家庭,婚姻实在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情。而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和选择,存在着值得保留的意义和价值。但是,现如今彩礼似乎变了味道,出现了扭曲,“天价彩礼”频繁出现,真心让人无法接受和释然,给婚姻幸福、乡村秩序、社会风气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让农民不堪重负,部分农村家庭因高昂礼金变得一贫如洗;高额彩礼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因为彩礼产生了大量纠纷,严重扰乱了农村的秩序,攀比之风盛行...

  此次,11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倡导婚事简办,这些导向和规定是极好的,是对彩礼乱象的矫正,是对婚姻幸福的保护,是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其实,我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早已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意见》的出台,无疑是进一步扎紧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制度笼子,让人们更正确、更理性的对待彩礼、对待婚姻。

  有人说,高门嫁女,这是人之常情;有人说,娶亲纳征,这是传统习俗。笔者觉得,其实不然。结婚是男女双方平等自愿的一种结合,男女双方都是平等主体的结合,不该让彩礼成拦住爱情、亲情的高门槛,让传统民俗变成颠覆公序良俗的恶俗。总归,我们不想承受“不能承受之重”,“天价彩礼”之风当休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志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