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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王彬:违停的处长才是真“不懂事”

发布时间:2017-04-04 10:52:28来源:湖北日报网

  4月3日,一则交警执法劝移违停车辆遭指责的视频在微博流传。随后,四川达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向记者反馈称,对于网上流传的“官员违停被劝移,指责交警不懂事”的视频,警方已介入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对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真实性。(4月3日《重庆晨报》 )

  此视频一出,当天阅读量就高达50万次,被多个微博传播后引发广泛的关注。一个自称处长的司机不仅违停,还在交警的正当劝移下振振有词,不仅没有主动配合,还拿身份压人,并以“不懂事”的批评结束。而公众情绪的爆发点就在于,在这一处长眼里,身份和情面可以做违停这一违规行为的挡箭牌,那这过程中就隐含着一种“特权思维”。如果这视频内容是真实的,那交警没问题,这违停的处长才是真正的“不懂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从视频里看,该处长在交警的口头警告下,并没有立即驶离,其也确实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可见,该处长的这种行为确实违背了法律法规,没有履行好公务人员遵纪守法的义务。而且,其属于公安局保卫处,按理说,更应该熟悉和遵守交通法规,可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更算是“知法犯法”,没有守好应尽的本分。也就是说,这处长带头违法违规,违的还是跟自身部门戚戚相关的规,这里面的“特权思维”反而更耐人寻味,所谓的“不懂事”在法律层面上也就显现出来。

  要是往深了说,该处长的行为甚至还算是对正规执法的一种现实对抗,而且这对抗理直气壮,这从其“扬言找领导,并亮出了处长证件”的细节举动就可以窥探一二。这话外音就是,我有人也有身份,都是自己人,可以通融一下,不必过于在意纠结违规的小细节。可这种“套近乎”却暴露了其“官本位”的价值取向,可以说是典型的私人特权在作怪,也是将所谓的身份凌驾于制度和法律之上,这甚至已经渗透到潜意识中去了,并支配着自身,干扰着官场风气。在如此情况下,该处长能够明白事理也很难。

  这几年, “官车”、“军车”闯红灯,公车违法288次等事件层出不穷,可以说有些公务人员的“特权思维”已经衍生成惯性行为了,所谓的“不懂事”也成一种常见现象。而这惯性行为的背后也有着其生存的特定土壤,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表面上看是一些公务人员对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认识不到位,实质上这种认识的不到位,就是其内部权力提升而监管旁落所营造出来的畸形环境给惯出来的。这是从个案中引伸出来的深层认识,其的真实性与不合理性,需要理智的研判和思考。

  有人会说,只不过是一次违停而已,不必如此口诛笔伐,有“扣帽子”的嫌疑。但是,这里想说的是,“特权思维”无小事,一次不认为自己犯了多大错误的官员违停就已经违背了公平正义,这是原则问题。习总书记说过:“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能做到见微知著,或许“特权思维”的根除也会更有方法可循。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彬(浙江传媒学院)

(作者:王彬  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