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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学:减少非法讨债,需要司法给力

发布时间:2017-04-05 09:48:36来源:湖北日报网

  为索要自己的3万元欠款,六名男子将债务人林某非法拘禁在蓬莱市泉城学院附近达5个小时。目前,涉案的六名男子,其中三人被刑事拘留,一人被依法取保候审,另有两人正在全力追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4月4日齐鲁网)

  债务纠纷是这样的:大连某果业公司马某找到林某打算让林某帮其购买树苗,林某又和任某合作将树苗种植人手里的树苗购置后卖给马某所在公司。在近期的交易过程中,林某的工人在挖树苗时多挖了几棵,于是树苗种植户曲某就咬住此事不放,非要求林某支付这部分树苗的款项,林某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且这几棵树苗并未挖出,因此拒绝买单。

  显然,树苗交易的中间人林某是债务人,树苗种植户曲某是债权人。林某的工人多挖了树苗,林某以不知情为由拒绝买单,是不合情理的。曲某要求林某为多挖的树苗付款,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双方发生纠纷谈不拢,曲某讨不回3万元树苗款,怎么办呢?债权人曲某纠集一伙人将债务人林某拘禁了5个小时,无疑是涉嫌犯罪的非法行为,必将含泪吞下自己无视国家法律的苦果。

  众所周知,追债要合法!合法的追债途径何处寻,是否也众所周知?至少有一条途径是众所周知的,那就是打官司。俗话说,告状。债权人曲某为什么不去告状呢?这要听曲某如何自述了。我们也不妨先做一点猜测,说曲某不懂法、不知道可以打官司,那是讹不过去的。更大的可能性,是嫌打官司成本太高。找律师要付律师费,不找律师自己写诉状都不可能合格,上法庭跑来跑去,提供证据,时间都赔不起。何况还不知道法庭会不会为这个细小的标的立案。更让人忧虑的是,即使赢了官司,欠债人还可能赖着不执行,还要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且也不知道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何,以及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费用。

  总之一句话,打官司的成本,远远高于讨债的标的,不划算。殊不知,现在被拘留,可能要坐牢,就更不划算了。

  由上可知,对于讨债人来说,合法追债的成本是高昂的,非法追债的成本更加高昂。这就让债权人无所适从,容易孤注一掷,做出冲动举动。而债务人却可以逍遥自在,乐得做个老赖。如此这般,社会交往、市场活动的成本日益高涨,社会诚信、市场信用日渐衰微,和谐与幸福江河日下。

  解决这个困境,必须软硬两手。软的方面是精神文明建设、文化舆论发力、社会诚信建设;硬的方面是法律给力。如果法律能确保诉讼胜诉方零成本、败诉方承担全部诉讼成本和胜诉方的各类成本,相信债权人曲某还不至于傻到不肯打官司。如果欠债人不肯还债就直接入刑,相信我们这个社会里将大大减少欠债不还的老赖,大大减少欠薪的老板,也就大大减少非法讨债的债权人,大大减少“恶意讨薪”的劳动者。

  一言以蔽之,减少债务纠纷,需要司法给力;社会诚信、社会和谐,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