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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低配的“高温津贴和休息权”更显迫切

发布时间:2017-07-15 10:32:15来源:湖北日报网

   刚刚进入头伏,京城的气温就给大家来了一个“下马威”,这两天不少人都觉得自己有幸赶上了“史上最热一天”。记者走访了解到,持续高温天气下,不少企业都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温馨福利”,有准备饮料、绿豆汤、冰淇淋、西瓜的,有给员工每人发一个小风扇的,更给力的是为员工放半天假。(7月14日《北京晨报》)

  绿豆汤、冰淇淋、西瓜、小风扇、半天假……高温来袭,一些企业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温馨福利”,让员工在炎炎夏日感受到了企业送来的凉爽与温情。这些花样的福利,并非劳动法规中规定的“高温福利”主食,而是高温福利保障外的让人舒心的零食、点心。

  企业在保障“高温津贴”的基础上,为员工发放“高温花样福利”,意在凝固员工的集体认同感,拉强员工们的向心力,我们愿意为之喝彩。然而,不要忘了,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在高温来袭的时候,连最低配的“高温津贴”也不发,更遑论发一些舒心的“花样福利”了。“高温津贴”是写进法律法规中一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尽管在政府、媒体和公众广泛、持续地关注下,高温津贴的发放得到了较大的进展,可是,高温福利的落实状况依然不容乐观。7月14日,《法制日报》进行了一次调查显示,知道并领取过高温津贴的人刚过半数,这表明,将近有一般的劳动者,并没有如期领到高温津贴,甚至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较之于高知分子、精英人才享受到的“花样福利”,高温下的底层劳动者,应当依法享受的低配“高温福利”,更值得关切。

  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修订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补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可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对等的关系,让很多劳动者对高温补贴失去了话语权,高温补贴成了美丽的肥皂泡。高温津贴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一道检验政府的民生试题。从这个角度看,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惩违规的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的高温福利,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高温福利的外延不止是高温津贴,它还包括了对劳动者健康的保障。换而言之,即便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了高温津贴,也不能以此强制劳动者冒着高温持续工作,不能让高温侵蚀了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比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企业用花样福利展示凉爽的温情,这是智慧,让人感动。可是,我们点赞智慧企业的同时,更要关注那些挣扎在“低配高温福利”下的一线劳动者,关心他们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齐超